20091023/控方坚持告陈旺绑架

小偷反获减刑“鼓励”作证人
建议被告认禁锢藏武器守行为年半遭拒绝

明报/多伦多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与两名亲戚,捉到小偷后被警方拘控绑架、强行禁锢、袭击他人和暗藏武器等罪一案,昨天召开审前会议时检控官拒绝撤销任何控罪,要等到下月3日再次开庭时才会有结果。

陈旺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昨天在庭外称,该案检控官表示要与警方商量,才能决定会否撤销其中最重的绑架控罪。较早时检控官曾建议,若陈旺愿意招认其中强行禁锢和暗藏武器两项控罪,接受18个月守行为的惩罚,便可换取撤销绑架和袭击他人两项控罪,但陈旺拒绝接受。

与此同时,根据法庭纪录显示,于5月23日案发当天偷窃陈旺超市盆栽的偷花贼贝内特(Anthony Bennett),已于今年8月17日承认该项偷窃及另1项偷窃中区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盆栽两项控罪。当时检控官要求法官判他入狱90天加18个月守行为刑期,但法官Omatsu表示为了“鼓励”贝内特日后出庭指控陈旺上述罪名,故减为判他入狱30天加12个月守行为刑期,另日后不能再去陈旺的超市和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

积犯甫出狱 两周前又偷花

林彼得指贝内特犯案累累,自1976年便开始有案底。他于9月6日出狱后不久,即重施故伎,再于两周前到中区华埠1间花店偷走1盆卖29元的盆栽,故于昨午陪同辛丰行花店老板娘黄美娟到52分警察分局报案。

他说:“我曾致信检控官问他为何不向贝内特发出发假誓的控罪,因他被捕时曾否认偷陈旺盆栽,但检控官只推搪叫我问该案探长,该案探长又叫我问检控官。”

陈旺对昨天检控官未有撤销任何控罪感到失望,他认为检控官应撤销所有控罪。

他说:“我真的不明白为何未有撤销任何控罪,现时该案已影响到我超市的生意,我妻子还于下月要做手术!”

辩护律师林彼得指出,他宁愿打这场官司也不建议陈旺招认任何控罪。若检控官其后决定不撤销绑架罪,日后便要进行陪审团审讯,到时他便有机会挑战现行的刑事法第494条。若检控官其后决定撤销绑架罪,该审讯便不用陪审团出席。

该法例声明,只能于例如高买案发生时,店主才能自行动手逮捕,同时要在店内进行逮捕。若该高买者已跑掉,其后店主再见到他时,只能报警而不能自行逮捕。

林彼得续称,他曾向向陈旺发出绑架罪的52分局探长报告贝内特出狱后再次偷窃,但该探长说:“难道我要负责查唐人街所有罪案?”还叫他向52分局接待警员投诉,故他昨天带辛丰行花店老板娘黄美娟去报案。

黄美娟向本报称,该店多年来被贝内特偷走不少盆栽,两周前再次发生时,她感到报案也无用,因很多时等两、三个钟,都无警员到场,同时也无保安录影带证据。她指有时警员到场后,会叫她以后失窃50元以下的货品时不应报警。

黄美娟向52分局报案之后,52分局见到大批主流传媒在场,派出发言人布加斯 (Mark Pugash)回答问题。他说,警方只是依据法例去发出控罪,若有人不同意该项法例,可通过政治途径要求修改。他说:“警方对陈旺的控罪是否过严,应由法官判决!”

他建议商铺安装数码保安摄录机,向警方提供高买犯案证据,因警方很多时未能及到场调查。

他续称,警方于5月至8月期间,曾在唐人街地区拘控14人偷窃罪。

根据法庭纪录显示,51岁的贝内特承认将从陈旺超市偷窃得来的50元盆栽,以2元卖给他人出售。同时承认他有可卡因毒瘾,家有坐轮椅妻子和6名子女。

省议员今举行偷窃案社区会议

该案已引起更多政客关注,其中安省省议员马基斯将于今晚(周五晚)7至8时,在中区华埠登打士西街707号,举行涉及该区偷窃案议题的社区会议。

另外,多市警察总长布莱尔将于下月3日下午6时半,在书院街( College St.)40号警察总局举行总长座谈会,聆听社区关注的任何警政问题。有意参加者可致电416-808-7071向 Philip Mendoza警员报名留座。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律师呼吁关心陈旺案件的市民,到时可出席发表意见。

容许轻判窃贼指证受害人 陈旺及支持者轰法制荒谬

对于法庭容许偷窃惯犯贝内特减刑来指证陈旺,陈旺本人及“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都认为这是现行法制下一个很荒谬的事情。

陈旺昨日向本报申诉指,这是对他很不公平的,窃贼已承认了在其超市内偷窃的罪名,他本身才是受害者,他只是捉拿这名窃贼,并无做错,今次竟让这名窃贼轻判来指证他,实在是很荒谬。

曾任约克区警委会委员的“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共同召集人陈弘基,也认为这是在法制精神下绝对不合理,也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他说,容许一名窃贼减刑来指证捉拿他的店主,是十分荒谬的事。他并质疑是否一定有必要传召这名窃贼来做证人。

陈弘基称,陈旺一案当时还有其他如报警人士等的证人在场,而且这名窃贼本身也曾作过假证供,指自己并无偷窃,其证供是否仍有可信性?对于该案发展至这地步,陈弘基直言对现行的制度很失望,十分质疑法律是否帮助罪犯。他说,本案从执法到司法,都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安省司法厅昨日回应本报的查询指,每宗案件是按其本身的情况来处理的,而依据与该案件无关的因素来提交判刑建议,并非控方的做法。然而,在决定所判的刑罚时所考虑的多个因素,最终仍是法官的裁决。

5店东不平鸣发信挺陈旺 咸称捉贼反而被控不公

多伦多数名也身受贝内特偷窃之害的华裔及非华裔商铺店东,昨天齐齐发表公开信,指对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捉小偷反而被控而感到不公平。

华埠辛丰行花店老板娘黄美娟:

她说于两周前被贝内特偷走1盆卖29元、放在门外的盆栽,当她赶到门外叫他不要再返回偷窃时,他还在笑,并向她举起不文手指。

她指出,过去10年内被贝内特偷走不少盆栽,他通常专偷大盆的花,骑单车逃走。

她说:“陈旺被控实在不公平,陈旺反而应获好市民奖! ”

华埠Sky Trading Co.店东Pe Yet Wen:

他指该店差不多每天都发生失窃案,两年前一批儿童到该店偷T恤,其妻子捉到其中1名12、13岁童贼后致电报警。警员到场后还骂他妻子不应向该童大声说话,跟便将他放走。

他们感到报警并无作用,捉到贼时只取回被偷物品便算数。

他说:“高买本身才是问题,店东捉贼不是问题所在。”

多市中区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店东Hamid Kheiry:

他指贝内特曾于该店偷花至少10至12次,在陈旺超市偷窃的同一天也到过他的花店企图偷走2至3盆花,当时他向贝内特说日后再见到会杀死他,但对方举起不文手指作回应。

他已在其花店贴出贝内特的“悬红”照片,希望他不再来。

他认为陈旺只是保护其财物,实在无理由被控。

中区Harbord便利店店东Brian Kim:

他说他认得贝内特曾3次到其便利店企图偷花,被他见到时便将花放下,跟着说当天身上无钱买,或发足狂奔。

他指出,他曾报警说盆栽失窃,但警方未有到场调查。

大多区Todays Sportswear鞋店东主John Yeung:

他指其中1间分店曾有4、5人同时偷鞋,店经理叫他们放下时反而被打。该商场的50岁保安员见到也不敢上前阻止,恐怕同时被打。该批高买者打完跑掉后,警方有一段时仍未到场。他表示:“现时有不少高买者会用暴力,陈旺案件令我感到警方与罪犯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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