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6/促改资料索取法隐私法 司法部长嫌麻烦悄否决

(渥太华15日加新社电)众议院1个委员会建议改革加拿大过时的资料索取法及隐私法,但哈珀政府悄然否决,受到论者和专家的抨击。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拒绝改革26年前制订的相关法例,周四引来外界的指摘,论者说,保守党已背弃令渥京政府更公开和透明的竞选承诺。

律师、索取政府资料的专家德拉波(Michel Drapeau)说:“资料索取制度现已落伍,但他们似乎乐见这种状况。”

倪可森否决改革建议,亦引起隐私专家的失望,他们警告说,加拿大过时的《隐私法》(Privacy Act)不适用于现代科技,如监控录像及取自疑犯的DNA样本。

此外,如果当局不适当的披露个人资料,不论违规行为多严重,该法例并未赋予隐私专员任何权力到法院追究。此前,众议院1个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包括,赋予信息专员更大权力,强迫政府适时披露相关资料。

德拉波说,仅10%至20%的资料索取要求,在法例规定的30天期限内获得回应,其余要求通常需等2年,甚至长达4年。

署理信息专员勒戈特(Suzanne Legault)说,德拉波的观点过于悲观,有57%的要求在30天获得回应。但她承认,有“迫切需求”令法例现代化,以纠正回应时的“漫长延误”。

众议院委员会还要求扩大隐私法的范围,将新科技纳入其中;并希望收紧加拿大政府向别国披露个人资料的条例,特别是发生了阿拉尔(Maher Arar)案件之后。

倪可森上周悄然否决该委员会的建议,称对方的建议太麻烦、不必要或考虑不周。他否决1种说法,假如资料索取被拒,索取资料者可向联邦法院申诉。他说,这样的改革“将增加联邦法院审理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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