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1/超速罚款法例固定 法官不可以酌情减少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驾车人士超速,接到告票,警员或会在告票上写上较慢的车速,罚款便可以减少。不过,车速虽然减了,在法庭上是可以会还原的。

安省上诉庭3名法官周四一致裁定,当驾车者决定出庭为超速驾驶控罪辩护时,法庭有权将交通告票所述的车速提高至事发时的确实速度。这裁决也为治安官解决了疑难。

一名驾车者在400公路以时速130公里北行,被警方检控超速。约克区政府将案件提到上诉庭。法官拉斯金(John Laskin)周四的判词为案件提出了定案。

在法庭修改告票前,必须让被控超速驾驶者获得公平对待。

驾车超过限速越多,罚款便越高,而且还有可能会被扣分,保费有可能上升。

上诉庭在周四也裁定,超速罚款根据公路交通法是固定的,法官或治安官不可以酌情减少罚款数目。

资料来源: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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