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2/陈旺控罪不获撤销 权益委员会斥助长盗贼

明报/声援因自行捉贼而遭警方“反告”的多市中区华埠杂货店东主陈旺的“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对于安省司法厅对事件坐视不理、以及多市警方不会向检控官建议撤销起诉,昨日表示感到极为失望,认为这只会助长盗贼,保护不到“维护法纪”的市民。

委员会早前已致函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及安省司法厅长本特利,要求他们就陈旺一案采取行动。委员会现已接获本特利委托其部门的回覆,他们除建议委员会致函安省社区安全厅之外,并无提出任何建议或表示会采取有关行动。

至于联邦司法部方面,委员会仍在等候对方的回应,对是否会修改现行刑事法中关于公民拘捕权的条例及其执行上的不足之处作出答覆。

委员会召集人陈弘基昨日向本报表示,委员会目前正希望争取跟司法部门就该案进行正面对话,让他们知道公众对案件是十分关注,至今在网上有逾5000人签名支持陈旺,希望陈旺的最终能获撤销起诉,以及修订刑事法中有关的条例。

对于多市警察总长布莱尔表示,不会向检控官建议撤销对陈旺的起诉,并坚持陈旺自行捉贼的做法超越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拘捕权,委员会对他的说法表示完全不能同意。陈弘基称,这种对犯罪分子“手软”的表现,打击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