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2/信用卡倡21天免息期

没设利息上限 反对党责难阻欺诈

(多伦多21日加新社电)联邦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周四宣布新政策,加强规管信用卡,要求银行和其他发卡机构,提供更清楚信息,对新购物最少给予21天免息宽限期,但没有设定利息上限。反对党认为,这并未改变消费者被欺诈的本质。

费拉逖说,他无意限制信用卡征收的利率,现时由约9%至银行信用卡的18%,大型百货公司和零售商一般收19%至28%。他说,金融体系运作良好,国民有充分的选择。

新民主党党领林顿(Jack Layton)说,新改变仅意味□,消费者多获知一点他们如何被欺诈的信息。

他呼吁立法要求银行,提供经济型的低息信用卡,因为消费者现有的选择,是“可以被欺诈,或者可以被欺诈得更多。”

费拉逖说,新的框架特别是消费者在付款日前,付清当月全部余额,所有新购物有21天免利息宽限期,“受到金融机构反对”。他说:“这是重大改变,将令金融机构损失数千万资金。”

在新规法下,即使此前一个月有未付清余额,新购买行为也有21天宽限期,只要到本月付款限期前,余额被全数付清。

新法规也要求信用卡合约和申请表上,以简洁概要方式列出“全部重要信息,比如利率、宽限期和费用。”

费拉逖也说,月结单将要显示,如果消费者每月只付最低款项,多久才能付清余额,令消费者了解债务负担实情。

新法规进行公众谘询,直到6月13日。费拉逖说,约2,500万加拿大人有信用卡,多数人每月付清余额。但林顿说,信用卡发行商在鼓励消费者,使用信用卡购买日常杂物,有人更用信用卡支付按揭贷款。

自由党评论员麦家廉(John McCallum)说,新改变没有提高竞争力,或解决零售商在信用卡交易中支付的交换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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