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4/边境人员滥发临时居留证 放535严重罪犯入境

(渥太华3日加新社电)一份内部检讨报告披露,加拿大边境人员违反规则,允许数百名严重犯罪分子入境。报告显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去年因恩恤或经济原因,向535个重罪分子发放临时居留证。

调查人员查看大约一半的个案,发现很多问题,包括未经移民部长指定的官员批准。

内部检讨也发现,相关文件常常缺少关键资料,包括为何向一些犯罪分子发放入境证,有些人甚至多次入境。

加新社按照《资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获得报告草稿。

按照加拿大移民法规,边境人员可发放临时居留证,通融那些被医疗纪录或过去犯罪纪录排斥在外,原本被禁止入境的人。这些特别例子只适用于人道和同情原因,或对加拿大有经济益处。

临时居留证的费用是200元,有效期从1天到3年不等,由边境人员个别决定。

有犯罪背景而获得临时居留证的人,多数是有罪案纪录的美国人。但每年也有数百份签证可能发给曾严重犯罪者,即当事人如果在加拿大犯罪,最高刑期至少10年。

这些罪名包括猥亵儿童、诈骗、车祸杀人、盗窃、银行偷窃、纵火、偷运可卡因、拥有枪械等。

调查人员去年秋季走访全国9个边境办公室,检讨628份签证,而证件的当事人都有犯罪背景。在628份签证中,282份的持证人有严重犯罪背景。

检讨发现,有关31名严重犯罪分子的案例,边境人员没有有遵守规则,先向移民部长任命的高级官员申请许可,那占全部个案的11%,相当于2008年全年,59个有严重犯罪背景的人未经适当检查,取得入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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