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专讯/2003年至2008年期间,在多伦多市内结冰行人道发生的滑倒事故所引致的诉讼,估计在全部帐单清付之后市政府所承担的费用将会超过3,000万元。
根据市府的网站的资料,仅是多雪的2008年的和解费用及法律费用已经接近550万元。去年这方面的索偿由2007年的368宗增加至533宗。
市政府于1月期间拒绝向星报提供滑倒的数据,理由是这将会鼓励更多人在遇到这些事故之后提出诉讼。
星报按知情法提出要求之后,于本月获通知这些数据在该网站的一份2月份报告中发表。
市府低调处理
多市预算案主管嘉露(Shelley Carroll)表示,有关市政府与市民的和解协议不作公布,原因是市政府不想“引来这种行动”。她表示,同样的,为索偿而拨备的款项的数目也不会公开。
一名42岁护士在一处结冰巷面滑倒,碰撞了头部及手腕骨折之后,于12月份获裁定可以得到损害赔偿金33,948.39元。
安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裁定,市政府未有将这条位于布尔至丹福夫(Bloor-Danforth)地铁线的格林伍德(Greenwood)出口附近的巷面如行人路般处理,乃属“严重的疏忽”。
很多人滑倒未知可索偿
市政府已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律师皮纳(Alan Preyra)认为,市政府所提及的索偿宗数只是冰山的一角。他估计,律师们只受理本身获悉的个案的10%。
他补充称,很多滑倒的人甚至不知道可以向市政府索偿。
这名专门处理个人受伤索偿的律师表示,在结冰行人路上发生的事故的数目明显高过市政府所面对的索偿个案。
市政府交通服务主管鲁咸玛(Peter Noehammer)表示,交通部门所遇到包括滑倒及路面凹坑的全部索偿个案的成本平均每年达到1,100万元至1,500万元。去年,有关数目明显改善至约为74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