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十字弓弑父 方舟判终身监禁

-十字弓弑父 方舟判终身监禁
-中国祖父母向儿媳和孙子索偿120万
-方舟杀父判刑 祖父索偿百万
-程思遗体无人认领 存放法医殓房两年
-程思父母办证来加 认领遗体办理后事
-方舟终身监禁 10年后可假释
-家庭暴力存在漏洞 取消禁制令太容易
-方舟弑父轻判 囚10年可假释
-死者父母向媳妇孙儿索偿百万
-方舟母乔装听审避传媒


十字弓弑父 方舟判终身监禁


发生于2010年的十字弓弑父案昨宣判,图为方舟在法庭上的画像。(CTV)


发生于2010年的十字弓弑父案昨宣判,图为被害人程思。(网路图片)


发生于2010年的十字弓弑父案昨宣判。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左一)警官建议华人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尽早寻求社区服务机构的帮助,避免酿成悲剧。(CTV)

世界日报/安省高等法院4日判处持十字弓射杀父亲的方舟(Zhou Fang,音译)终身监禁,至少十年之内不得假释。方舟在今年7月承认犯有二级谋杀罪。

该宗弑父案发生于2010年12月2日,方舟在多伦多一间公共图书馆,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十字弓从身后近距离射中生父程思(Si Cheng,音译)的心脏。52岁的程思大叫挣扎,被告冲上前,揪着他的头发,往他脸上喷射喷雾,最后用锤子砸破其父的头盖骨。

法官John McMahon表示,渥太华居民方舟及其母亲曾长期遭受死者程思的虐待,他列举数宗令人毛骨耸然的事例,包括方舟在童年时因为尿床,被父亲威胁要割掉他的阴茎。为被告进行精神评估的资深精神科医生Hy Bloom形容被告所受的儿童虐待(及其母遭受的虐待),是其所见过的最恶劣、最漫长的个案。

方舟的辩护律师Mark Sandler在庭上表示,被告及其母亲在精神和肉体上都遭受死者的虐待,他列举从警方、法庭、保护儿童会、医生、被告学校教职员所收集到的被告受虐纪录,足有22页纸。例如方舟仅一个月大时,程思就捏他的脸颊,母亲方承梅试图阻拦时却遭到一顿打。程思还将尿液泼向儿子;逼迫他吃下垃圾袋中的呕吐物和鱼。

程思因不满儿子向学校捐款,当着儿子的面扭断儿子宠物鸟的头。程思并威胁母子俩,若向外界透露他们的痛苦生活,则会杀了他们或者割断他们的舌头,为了强调这一点,程思当着他们的面切断一只兔子的舌头。方舟和母亲逃到渥太华躲避程思,他们恐惧程思的追踪,一度穿着防弹背心和防火衣度日,以防被枪击和被纵火焚烧。

精神专家评估,方舟没有暴力倾向和犯罪习性。控辩双方均同意,被告及其母亲的精神与肉体均长期遭受程思的虐待,被告因不堪忍受才狠下毒手。但控方认为这不能成为弑父的理由。法官表示,证据显示,方舟是经过深思熟虑,有计划地用令人震惊的手段杀死父亲,既非精神错乱,也非自我防卫。

法庭综合控辩双方的建议,并慎重考虑方舟在成长过程中饱受虐待,对其心理和行为造成的影响。控辩双方接受方舟认罪,于今年7月份承认犯下二级谋杀罪,今年26岁的方舟要到2020年才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4日方舟母亲方承梅也出庭旁听,但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匆匆离开,未做任何回应。

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警官建议华人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尽早寻求社区服务机构的帮助,避免演变成暴力事件,酿成悲剧。

中国祖父母向儿媳和孙子索偿120万

世界日报/方舟十字弓射杀亲生父亲程思案件判决,而程思在中国大陆的父母向法庭递交信件,向儿媳和孙子索赔120万加元。

程思的父母王灼和程萃英之前曾三次提出签证申请来加为儿子办理后事,但均被加拿大使馆拒签,他们之前透过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向多伦多警方和法庭递送一封信,向孙子和儿媳妇索赔。

据媒体报导,80岁的王灼和76岁的程萃英是江西南昌人。王灼和程萃英在信中详细描述程思的收入情况,包括担任工程师的收入、房产证明和其他资产,如集邮等(信中称程思集邮多年,收集的邮票价值不菲),要求方承梅退回法庭判给她的房产,还要求方承梅负担将程思厚葬,这些费用加起来超过120万加元。

据称程思仍然为中国公民,所以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的领事夏少杰4日到庭旁听此案判决。

多伦多警队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表示,程思的遗体仍在法医处,需要等待程思父母处理,他们的索赔要求不属本次刑事案件审理范围,需要另行提出民事诉讼。

伦理悲剧中的悲剧 方舟杀父判刑 祖父索偿百万


■弑父案被告方舟,上次出庭时留有胡子。星报扫描

星岛日报/以十字弩谋杀生父程思的华裔男子方舟,昨日被安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麦马汉判处终身监禁,现年26岁的方舟需要最少入狱10年,之后才可以申请假释。刑事案虽然审结,但方舟还可能面对民事索偿官司,案件中受害人程思的父亲,即方舟的祖父,正考虑循民事途径向方舟与方舟的母亲,索偿100万加元,理由是失去儿子令身心受创。

有律师指出,杀父案本身就是一宗令人叹息的伦理悲剧,如今爷爷再向孙儿及前媳妇索偿,不论结果如何亦只会是悲上加悲。律师推断即使原诉人获判胜诉,亦未必达到如此巨额赔偿。

赔偿身心受创

弑父案死者程思的父亲,正在中国大陆,因签证问题,未能在案件审结前从中国来到加拿大,但据知他仍未放弃到加拿大,稍后抵埗后,程父会循民事途径入禀向孙儿及前媳妇索赔100万元,理由是儿子被杀后令两老身心受创。

秦怡敬律师表示,刑事案件的审判标准一般比民事案件为高,如今被告在刑事上已被判有罪,所以究竟被告应否对事件负上责任这个问题,答案已非常明显。可是,究竟一条人命该值多少钱,被告应该赔偿多少,却是没有准则的。

另外,原诉人还要提供多项证明,例如死者程思生前的工作状况、年薪、是否原诉人的经济支柱等等,才能推断他们失去儿子后的“经济损失”,并厘定他们的应得赔偿。所以,即使法理上原诉人有理据提出诉讼,甚至获判胜诉,但不代表其赔偿金额可达到100万元。而方舟母子纵使被判需要作出赔偿,他们是否有能力支付亦是另一问题。

秦怡敬对于程思父亲的做法感到疑惑,相信他此举是一种情感的发泄,表达两老对儿子被杀的不忿,但其实最终受伤害的始终是自己的孙儿。

至于方舟的母亲一同被索赔,秦怡敬觉得有点不能理解,因为在刑事的角度上,他的母亲根本不牵涉在此宗案件之内,故此亦不构成责任问题。除非原诉人掌握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事实根据,足以证明方舟母亲在案件中具法律上的影响力,否则胜算不会是太高。

程思遗体无人认领 存放法医殓房两年


■遭十字弩射杀的程思遗体用担架舁走。 Global电视画面

星岛日报/弑父案被十字弩杀死的男子程思,其遗体于案发后一直留在法医官手上,法医案发后曾剖尸调查死因,之后未有家属认领。据警方消息表示,凶杀案受害人或其他死亡原因如需由法医官检验的尸体,因没有亲属认领,被迫暂存法医办公室殓房停留一段长时期,并非不寻常的事,特别是一些无家可归的街头露宿者,警方要找到家人是十分困难。

政府会接手火化处理

这位警官透露,通常警方在尸体发现的现埸收集足够证据后,如果怀疑涉及他杀或需要验尸报告时,就会将尸体舁送法医官办公室,由法医官进行剖验,解剖验尸完毕,尸体会交回亲属,通常亲属会委托殡仪业人士代办领回遗体手续,以及安排殓葬事宜。但如果联络不上或根本无法找到亲属,尸体便会放在殓房。不过当警方将尸体交给法医官,警察的责任完成,不再是警方的事。

如果遇到亲属不愿意认领或无法找到亲属认领尸体,政府是设有经费为死者进行火化丧礼,在尸体寄存了一个特定时间之后,政府便会接手将尸体火化及处理。

程思父母办证来加 认领遗体办理后事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侨务领事夏少杰(前)昨到庭听取裁决及了解情况。胡智豪摄


■陈楚标警官表示程思父母计划来加国处理儿子后事。胡智豪摄

星岛日报/方舟弑父案,控方原拟于昨日量刑聆讯时,安排居于中国山西的程思双亲出庭,亲述“受害人身心评估报告”(Impact Statement),但鉴于两人民来加签证延误而未能如期出庭,多市警方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警官在庭外表示,程思父母有意向方舟母子索偿,金额或不少于100万加元;至于程思遗体于案发后两年,仍存放在法医办公室,等待亲属认领。

该案检控官卡拉汉(Mike Callaghan)及多市警方陈楚标警官,均对裁决结果表示满意及公正。主审法官在判刑前,先考虑事件对3名目击事件经过,于案发时与死者程思坐在图书馆同一排电脑前男目击者的“受害人身心评估报告”,才作出判刑。

3名目击者均表示:“近距离亲睹程思如何遭残酷杀害,当时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有目击者指出:“震撼的杀戮场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至今仍需要定期见心理医生进行辅导。”

不过,受害人身心评估报告指出:“即使案发至今已差不多2年,但仍感到沮丧、惊慌,对当时的情况至今难以释怀。”

与媳妇关系欠佳

检控官卡拉汉表示,知悉程思父母有意就儿子之死,向被告人及被告母索偿,据他了解,程思父母与媳妇关系欠佳。问到方舟母亲Nora Fang近况时,卡拉汉只透露对方现定居渥太华,儿子上次认罪及昨日的量刑聆讯时,她均有旁听,希望避开传媒追访,但他不愿谈论Nora Fang生活及精神状况。

另外,程思遇害至今已超过1年9个月,由于未有亲属认领遗体,程思遗体仍然暂时寄存于法医办,现等待程思父母来多后,认领遗体及办理后事。

被告方舟上次承认二级谋杀的控罪,谈到对此案的个人感受时表示“若程思不死,自己与母亲终会有一天会被杀,他没有选择”,又说“只希望遭虐待及随之而来的事,这生从未发生过”。

方舟长年被虐 法官寄予同情 终身监禁 10年后可假释


■程思在图书馆内遇袭。Global电视画面


■警方封锁发生凶案图书馆。Global电视画面

星岛日报/两年前以十字弩弑父的华裔男子方舟,昨日被安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麦马汉判处终身监禁,准许其在入狱10年后申请假释,控辩双方较早前已商讨可接受之刑期,检控官表示入狱10年准许申请假释,是二级谋杀的最低刑罚,控方及多市警方对法官判刑感满意。

方舟母亲Nora Fang于上次儿子在庭上承认二级谋杀当天,头戴金发掩饰身分到庭听审;昨晨她戴上栗子色长假发,身穿花纹图案上衣及湖水蓝格仔长裙,坐在旁听席最后排听审,方舟母子在庭上没有眼神交流,方母则一边听审一边记下笔记,待儿子审讯结束后迅即离开法庭,不作停留。

超过廿年非人生活

个子魁梧的被告方舟剪短了头发,刮干净胡子,当他听到法官谈及其悲惨受虐童年情形时不断点头;当法官谈到程思对其母子施虐行为时,他做出“精神有问题”的手势;法官宣判刑期后,方舟向法官作90度鞠躬。

年26岁的方舟,被控于2010年12月2日下午约4时30分,持十字弩及铁锤等武器,到多市缅因街137号公共图书馆,伏击其生父程思,程思最终被弩箭穿心致死;方舟早于7月25日在多市中心安省高等法院,承认一项二级谋杀罪名,控辩双方在当天向法官表示已达成判刑建议共识,建议法官鉴于方舟自懂性以来,遭受父亲程思虐待,被心理医生形容是“行医以来所见最恶劣及漫长”的虐儿事件而犯案,依例判被告终生监禁,但准许其在入狱后10年申请假释。

主审法官麦马汉(Justice McMahon)昨于庭上宣读判词时表示,在决定被告刑期时,他有5项考虑,包括被告是有相当程度的计划犯案;死者程思当时看不出有任何反击能力;被告除带同案中凶器十字弩外,还带备喷雾及铁锤向死者施袭;谋杀案性质及手法相当凶狠;行凶地点是老少人士用于休憩的图书馆内。

法官检视过控辩双方的证供,包括警方、保护儿童会及资深心理医生Dr.Bloom的书面报告,证实被告自孩提时已被案中死者,即遭生父程思虐待,虐待行为变本加厉,如以硬物虐打、用门夹手指及以花钱为由,扭断方舟饲养的小鸟头颈等,导致方舟儿时至案发的20多年来,长期处于惶恐不安情绪,被诊断患上创伤性心理病、妄想性精神病及突发侵略性格等。

儿时目睹母亲被打

不仅如此,方舟儿时便经常目击母亲被程思虐打的画面,对其身心构成重大阴影;法官表示对方舟而言,即使用尽方法,如与母亲到澳洲申请难民,写信予英女王及总督要求协助,甚至在网上订购自卫保护盾牌等,也不能释除母子对程思的恐惧。

法官认同控辩双方在陈词中所言,方舟是在恐惧程思身心俱疲背景下犯案,在公平及合理的考量下,决定因应控辩双方判刑建议,判处方舟终身监禁,入狱10年后获准申请假释。

另外,方舟须向联邦罪犯资料库提供DNA样本;终身不得藏有武器、枪械,尤其是十字弩;方舟将转送至高设防的联邦监狱服刑,法官麦马汉颁令惩教部门必须向患有创伤后遗症失调(PTSD)的方舟,提供心理及精神科医疗诊治与评估,惩教部门继而作出合适的处理。

家庭暴力存在漏洞 取消禁制令太容易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安省最高法院判处方舟弑父罪名成立,终身监禁,十年不得假释。有刑事律师认为判刑不算重。也有辅导家庭暴力的人士认为,现有制度存在漏洞,未能全面协助类似方舟的家暴受害人。

资深刑事律师陈赞圆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这是一个平衡的判决,因为方舟原本被控以一级谋杀罪名,若被定罪会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但检控官容许他承认二级谋杀罪,让他在10年内可以申请假释,判决已经算合理,因为要考虑到杀人过程蛮残忍。

他又认为,辩方律师已经用尽所有方法,为方舟这位家暴受害人,争取到最低的刑期,辩方若用精神病或自卫作为抗辩理由,胜诉机会也不大,因为方舟是有计划去杀害父亲。若要以精神病去抗辩,要证明被告犯案时,不知道自己所做事是错的,但若由于精神病而毋须负上刑事责任,就要接受精神治疗。

家庭专业辅导中心总干事区慕启认为判刑较重,因为过往在安省也曾经有女子,由于被丈夫长期虐待而杀死丈夫,也可免却刑事责任的案例。虽然方舟曾受保护儿童会协助,父亲也曾次由于家庭暴力被定罪,两母子曾经取得法庭禁制令,但区慕启认为制度存在漏洞,令受害者有时会求助无门,要自行解决问题。

未判刑可不做心理辅导

他举例,受害人可以透过简单的程序就取消禁制令,继续与施暴的家人居住,有时受害人会在施暴者施压下取消禁制令。另一个漏洞是,法院裁定,承认家庭暴力控罪,尚未判刑的人,要接受心理辅导,也可以不接受心理辅导, 令施暴者毋须透过辅导去改过,继续虐待家人。他认为当局要加强程序,强制施暴者要接受心理辅导,以及要列出取消禁制令的条件,而不是受害人要取消就可取消禁制令。

他又指出,类似方舟这些自幼被父亲长期虐待,又目睹父亲虐待母亲的受害人,心理反应会不正常,有些人会有自卑感,觉得不能保护到母亲,有时会想到唯一终止被虐待的做法,是杀死父亲。

方舟弑父轻判 囚10年可假释


死者程思的尸体,被推出东约克公共图书馆。


案发后,警员从现场图书馆检走一支十字弩。

明报/用十字弩将父亲射杀并承认二级谋杀罪名的华裔男子方舟(Zhou Fang),昨在安省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鉴于被告因受父亲长期虐待而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而犯案,故接受控辩双方建议,判被告终生监禁,10年不得假释。

案中死者程思在中国的父母亲,因未能取得签证,故无法来加听取判决。但他们透过信件,表达了失去至亲的哀痛外,亦向被告,亦即是自己的孙儿方舟及其母索偿100万加元。程思遇害几近2年,他的遗体至今仍留在殓房,无人处理(另稿)。

方舟母亲昨则神秘到庭上听取判决。她戴上淡棕色的及肩假发,在法庭上低头猛抄笔记,佯装成记者。当法官甫宣读完判词后,她便一马当先离开法庭,消失得无影无踪,成功躲避传媒耳目。

方舟受虐患创伤后精神失调

法官昨在宣读判词时,提到方舟儿时如何受到虐待,导致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以及他于案发当日的行凶过程时,坐在犯人栏的方舟,一脸漫不经意,一时点头,一时低头咬手指。

法官昨日判刑时指出,被告犯案时只有24岁,此前,他过去一直无犯罪纪录。根据警方、医生及保护儿童会的文件显示,被告早在年幼时,身心均长期受到死者折磨,包括将被告的头部撞向门框、扭断被告饲养的小鸟等。此外,他从小亦目击母亲如何被父亲暴力对待。

死者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伤及头部后,他对被告的虐打更是变本加厉,令死者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出现幻觉及极度焦虑,因此而入院治疗。

尽管被告与毋亲辗转逃到澳洲、后又返回加拿大渥太华,避开死者的追踪,但他们对死者的恐惧,一直未有歇息过,深恐死者随时便找上门,对他俩母子不利。这种恐惧到了2010年12月1日案发时,达至顶点,他们不但不停向受聘的私家侦探追问死者行踪外,又穿上防弹衣、防火装备,甚至去信总督及英女王求助。医生报告指出,当时被告是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思想下,才动了杀机。

案发当日,死者从渥太华前来多伦多,驾车到案发的东约克公共图书馆,在众目睽睽下,先后用喷剂、十字弩及槌子袭击死者。

法官称,虽长期受虐,但被告行凶时,死者全无抵御能力,且手法极度残忍,被告挑选在公共图书馆落手,令其他目击惨案的人,终生受影响,这些都是他量刑的因素。

将转介低设防监狱服刑

最后,法官接纳控辩双方提议,判处被告终生监禁,10年不得假释,被告的DNA亦须存在资料库;终生不能拥有武器;除必须即接受心理治疗外,在囚禁亦须持续接受治理。有鉴于本案独特性,故容许被告在适当时候,尽快转介至较低设防的监狱服刑。

根据刑事法,凡二级谋杀罪名成立,须依例判处终生监禁,但假释期则由10年起至25年不等。至于一级谋杀罪名,同样须判终生监禁,但假释期必须为25年。

方舟原被控一级谋杀罪名,但其后获改控二级谋杀,方舟承认控罪。

死者父母向媳妇孙儿索偿百万
创伤声明大部分涉索偿不予呈堂

明报/案件的主控官Mike Callajhan原定昨日在庭上呈上案中死者程思,在中国父母发出的受害人创伤声明(Victim’s Impact Statement);然而,声明由中文译成英文后,主控官始发现当中大部分的内容涉及索偿,并非正式的创伤声明,故不予呈堂。

死者家属在信中要求,向被告及其母索偿100万加元。

据了解,由于方舟与母亲长期受到父亲虐待,故两人与死者的家人一直不太融洽。

控方律师透露,自案发至今已近2年,但程思的遗体一直未获处理,至今仍存放在安省殓房。

驻多伦多的中国总领馆主管领事则表示,案发后,当局一直与死者在中国的家人及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并提供所须的协助。由于程思的家人要求亲自到加拿大处理死者的身后事,故领馆将家属的要求转达警方及安省法医部门,对方亦十分尊重家人的决定;因此,一直保留遗体至今。

至于程思家属短期内能否取得签证,前来加拿大,则难以确定;不过,据了解,其家人一直未有放弃来加的想法。

有参与案件的华人警官陈楚标昨亦有到庭旁听。他形容该案是一宗家庭悲剧,认为法官已作出了适当判决。

他呼吁华裔家庭出现问题时,应趁未恶化时,便向有关的社区机构寻求协助,今次事件正好反映出中西文化差异。

对于死者程思在中国的家人向被告索偿100万加元,是否合理,陈楚标则不愿置评。但他已向对方解释,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与中国不同。

方舟母乔装听审避传媒

明报/案发至今近2年,案中另一关键人物,即死者太太,亦就是被告方舟的母亲Nora Fang,表现十分低调。但原来在今年7月及昨日,她乔装成一个外国记者,潜入法庭听审,避开传媒。

昨日,一名神秘的华裔女子,头戴浅棕色假发及眼镜,现身法庭。她坐在法庭一行正好对犯人栏的旁听席最后一排座位;由于在法官宣判期间,她一直低头做笔记,与其他记者无异,故不太惹人留意。

该名女子早在今年7月,方舟承认二级谋杀罪名当日,亦曾乔装混入法庭。由于一名华裔女子特地装成一个外国人,故当时已引起个别传媒怀疑。

直至控方律师昨日表示,昨在法庭走廊上碰见戴假发的方母,传媒才恍然大悟。

方母选选的座位正对犯人栏,可能就是要看清楚儿子,只是在法庭差不多1个小时,被告一直没与母亲有任何眼神接触,似乎他自己亦不知道母亲就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