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4/助儿子公司买地涉利益冲突 麦考莲违普通法拒下台

明报/针对密西沙加市市长麦考莲(Hazel McCallion)被指协助儿子拥有股份的地产发展公司,取得买地合约的司法调查报告昨天出炉。报告指麦考莲在事件上涉及“实在及明显”(real and apparent)的利益冲突。她虽没触犯安省的市府利益冲突法,却违反普通法。麦考莲表示,当初若知自己可能触犯普通法,她会作出不同的选择;但她坚称,不会为此事而下台。

所谓市府利益冲突法(Municipal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是指政府官员无论在市议会内外,都不得试图影响市议会的决定。但是普通法则详细列明,政府人员不能利用公职达到私人目的。

引发今次调查的原因,是早于2005年,麦考莲儿子彼得(Peter)有股份的地产发展公司World Class Development欲购买密市中心Art Living Centre旁一幅土地,以15亿元兴建大型会议展览中心及五星级酒店。在双方接洽期间,麦考莲被指在市议会中力推达成交易。

报告指,麦考莲既然早已得悉儿子在买地交易中担当地产代理的角色,理应同时知道其儿子是该地产发展公司的东主之一。即使麦考莲不完全肯定儿子在发展公司的参与度,但她仍可向对方了解,并公开当中的利害关系。

考虑到麦考莲担任市长长达30年,她明知道儿子可在今次买地交易中,将可得到的利益,但仍在市议会中极力推动市政府与发展公司达成土地买卖协议,明显是有利益冲突。

麦考莲随即就报告结作回应,当被问及会否下台时,她斩钉截铁的表示:“不会”,更重申她当时并没有违反利益冲突法例,这点亦获得调查报告的确认。她强调,要是当初她知道她的行为触犯普通法的话,她一定不会牵涉其中。

她又坚持,作为密市市长,密市需要一个大会议厅及五星级酒店,当时的做法,纯粹为密市的利益出发。但对麦考莲这项说词,报告则表示“无从稽考”。

报告又批评,麦考莲的儿子在接受聆讯期间,所作的供词不尽不实,刻意淡化他是地产公司股东之一的身分。

该份长达386页、耗资700万元及用了2年时间完成的报告,亦就今次事件提出连串改善建议,包括在密市政府加设一个诚信专员职位;将市政利益冲突法的准则扩大,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在处理工作及私务时,须能顾及公众对公务员的心。但目前有关法例只要政府人员在遇到金钱上的利益冲突时,才有需要在市议会会议中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