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3/司法部入禀联邦法院禁释放 赖昌星仍被扣押

/**联邦司法部在周二晚入禀联邦法院,禁止释放赖昌星,因此他目前仍未获释。**/

-司法部入禀联邦法院禁释放 赖昌星仍被扣押
-中国驻温领馆重申 欢迎对赖风险评估
-外交部:遣返赖非送华礼物
-“无逃亡风险” 赖昌星获保释
-羁留5日 赖昌星获保释 禁联系大圈帮成员
-赖不知“大家姐”是大圈帮 审裁委员引报道证可信
-法律专家:中国进退两难
-庭上中文翻译错漏百出“放高利贷”变成“孤独的鲨鱼”
-赖电话作供未现身 央视记者现场报道
-央视罕见全程报道赖昌星案 记者反复解释加国司法独立


司法部入禀联邦法院禁释放 赖昌星仍被扣押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崔源明/联邦司法部在周二晚入禀联邦法院,禁止释放赖昌星,要扣押在北菲沙预审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等候联邦法庭本月21日的暂缓遣返令申请聆讯结果。

据CTV电视报道,尽管赖昌星于周二下午获移民及难民局裁判官金格(Leeann King)作出释放赖昌星裁决,只略为修改现有的保释条件,不可接触移民部提出的3个人士,赖昌星可在家中等候联邦法庭本月21日的暂缓遣返令申请聆讯结果。不过,案件出现峰回路转,联邦司法部在周二晚入禀联邦法院,禁止释放赖昌星,因此他目前仍未获释。

金格花了一个半小时宣读及解释裁决,认为赖昌星不会因为不接受遣返而潜逃,又不认同联邦移民部建议,需要更严格的条件才能释放他,所以只略为修改赖昌星现有的保释条件,更移除一条不可接触“大圈仔”的条件,改为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通知赖昌星,有哪些名单内的人物不能接触。

金格表示,要赖昌星负举证责任,不可与“大圈仔”或黑社会人士接触,既不合理又不可能。如CBSA不告诉赖昌星哪些是黑社会分子,他又怎会知道。

移民部代表律师布瑟劳德(Kevin Boothroyd)要求裁判官澄清是否只限释放令中指定的人等,即两个和大圈仔有联系的放贵利男子丁亨利(Henry Ting,译音)及谭国忠(Tam Kwok Chung,译音)及另一个女子黄晓燕(Huang Xiao Yan,译音)。但日后单名仍可改动。

等候21日聆讯结果

保释条件包括:每逢周四下午到CBSA的指定地点报到一次,而不是之前的每月报到一次;赖昌星只能有一个联络电话,手机要经常充好电及开机,及提供电话通话纪录,让移民部随时找到他。至于维持不变的条件,是要求赖昌星支付7万元保证金及若更改住址,要预早24小时通知移民部。

金格指赖昌星于过去12年间,曾有违反释放条件的纪录,但大部分时间均遵从规定,所以已陆续放宽他的保释条件。移民部今次提供5年前一些旧证据,申请羁留赖昌星,被金格评为,已在2006年2月及2009年3月的聆讯中提出及处理过,证据已不具重要性。

至于赖昌星的女友林萍萍(Lin Ping Ping,译音),虽然跟丁亨利的妻子有房屋按揭,但已2010年8月付清,再无钱银轇輵。金格认为,不见得涉及犯罪活动。故没有按移民部要求,将林萍萍列入赖昌星禁止接触的人士名单内。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表示,除非移民部向法庭提出上诉,要求暂停释放赖昌星,否则他可以在周二从北菲沙预审中心获释。拉森说:“赖昌星会继续打官司,也愿接受决定,如结果是哪样(遣返),这人(赖)也已准备。”

中国驻温领馆重申 欢迎对赖风险评估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邹治国/对于联邦外交部长白德(John Baird)访华前,赖昌星案件有新进展,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公关组领事高建正周二表示,总领馆对该事件不作回应,但重申欢迎加拿大政府就赖昌星案件作出风险评估。

高建正表示,赖昌星是涉及厦门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正被中国司法机关依法通缉,中国政府坚定一贯立场,是要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

康尼拒评赖案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张文慈/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周二拒绝就中国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可能被遣返中国一事发表评论。他指出,除非得到审讯中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他无法公开讨论本案。

康尼周二召开电话记者会,针对又有泰米尔(Tamil)难民船只,正驶向卑诗省海岸线,表达移民部全力打击国际贩运人口立场。他是在接受华文媒体询问时,做出以上表示。

外交部:遣返赖非送华礼物

加拿大外交部长白德(John Baird)将于本月16日首次以外长身份访华,外交部强调赖昌星不是外长出访中国时送出的“礼物”,并重申加拿大不是外国罪犯的天堂。

加拿大外交部表示,加国外交不存在“台底交易”或秘密协议,遣返赖昌星不是加拿大送给中国的礼物。赖昌星一案目前进入司法程序,政府不便公开表示意见,但强调不容许加拿大成为外国犯罪者的天堂。

白德在星期一才宣布加拿大会杯葛由北韩担任主席的联合国裁军会议,但他此行未有计划主动与中国商讨朝鲜半岛问题,但不排除中方会提出这项议题。加国外交部明确表示,不会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因为涉及外国的边界。

“无逃亡风险” 赖昌星获保释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滞留加国达12年的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将在本月21日就其延迟遣返出席联邦法庭聆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为预防他逃亡,因此于上周进行拘捕行动,但移民局裁审员听取CBSA和赖代表律师意见后,认为羁押理由不充分,于12日裁决赖可获得保释。

赖昌星本人并未亲身参与聆讯,身在北菲沙羁留中心的他以电话方式并透过翻译员进行中文翻译方式参与,在一个半小时的宣判期间赖昌星多表现安静,但当裁审员金恩(Leeann King)提到部份人名时,赖出声表示听不懂,此外当金恩提及赖是否需要提供住家电话时,赖昌星亦试图出声,遭到金恩阻止。现场亦出现翻译员将放高利贷者(Loan Shark)翻译为“孤独的鲨鱼”(Lone Shark),引起现场多位记者当场要求更正的插曲。

由于金恩于11日听取CBSA代表陈述时,已经对于相关单位提供的时间点不清悉表示不满,亦就部分要求羁赖昌星的依据表示难以理解,约略可嗅出情势对赖昌星较为有利。12日甫开庭,金恩即明确指出赖昌星将获得释放,且条件会较CBSA代表于11日所提出的略微宽松。

金恩表示赖昌星于1999年来到加拿大后虽曾经被捕,但之后都是透过法律途径的正当合理手段争取留在加国。对于CBSA指赖昌星不老实且违反宵禁令,金恩认为虽然赖五年前曾经违反部分宵禁规定,但“年代久远”已经不具有重大意义,她亦必须考量赖昌星近几年遵守宵禁令的情况。

金恩亦重提赖昌星接受首次风险评估后并被逮补情形,指出赖在被捕前数日已经接获该分对自己留在加国不利的报告,但并没有躲避和潜逃,也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她指出赖昌星从未躲避负责调查他的人员或是掩盖自身行动,认为依赖昌星的过往纪录,无法显示他有潜逃风险。

金恩最后宣布赖昌星的保释条件,包括更换地址和搬家前24小时需向CBSA报告、提供当月电话纪录的帐单且仅能有一只手提电话,该电话亦需常保开机和有电,且一个礼拜报到一次。

此一规定虽较原先的一个月一次严格,但较CBSA要求的一天一次宽松,且CBSA要求赖不得接近火车站和机场也未获采纳。但赖昌星不得与部分被CBSA列名的黑帮人物接触。此外保释条件中还包括7万元保释金,但因为赖昌星过往已经缴交,所以此次不需再缴。

羁留5日 赖昌星获保释 禁联系大圈帮成员

明报/在温哥华,吃了5天牢饭后,赖昌星又重获自由。移民及难民局(IRB)审裁委员金格(Leeann King)昨采纳赖昌星律师指他不可能潜逃的说法,只轻微改动保释条件,判决将赖昌星释放。赖昌星在上周被逮捕前,每月需要报到一次,现则改成每周四报到。

不过,赖昌星还是面临将于7月25日被遣返的风险。赖昨日获释,只是说明IRB认为他潜逃可能不大,并不代表遣返危机已经化解。赖昌星下一步必须向联邦法院取得暂缓遣返令,才不会在7月25日被遣返回中国。

赖昌星昨日透过电话接受聆讯,金格花了近2小时宣读判决及理由,主要逐点反驳移民部对赖可能潜逃的各项怀疑。

针对移民部的监听纪录,提到“赖昌星与人讨论如何进行网上赌博(online gaming)”、“赖昌星曾与一群人对话,其中有两人(但都不是赖昌星)讨论到申请护照或签证的事”、以及“赖昌星想在温哥华开一间餐馆”,金格认为均无法就此证明赖昌星有逃跑之虞。

金格说,就她所知,网上赌博都已经是合法的,就算赖昌星曾与人讨论,也不代表什么;讨论申请护照或签证的那个人,都不是赖本人,更无法作为任何佐证赖会逃跑的事例。

赖昌星在2006年第一次遣返前风险评估遭拒时的拘留聆讯,刚好也是金格担任案件的审裁委员。金格表示,当时2006年赖昌星也是随时面临被遣返,但他在争取获释后,一直遵守保释条件没有违规,且始终不放弃留在加拿大的各项法律途径。金格补充:“从这一点,他会潜逃的风险,并不像移民部所说的高。”

金格用了好几次的“我不满意”(I am not satisfied with…),来反驳移民部律师布思罗伊德(Kevin Boothroyd)所提的应将赖昌星继续拘留的理由。

金格说:“所提的违反宵禁例子,都是5年或6年前的事了,无法证明他会再犯”。

金格后来同意赖昌星在维持7.5万元保释金不变、需要提供电话帐单供移民部查证、不能与移民部认为是大圈帮或相关人士的谭国俊、黄晓燕及丁炎华(译音,Ting Yan Wah或Henry Ting)接触,每周四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报到等条件下,将他释放。

赖昌星一度听不清楚审裁委员说不能接触的那3人是谁,金格表示会提供书面保释条件给他,且会清楚列出这3人的英文姓名。

律师:“演捉放曹”或受政治干预

赖的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在赖获释后,对赖之后能够再步步化险夷表示乐观。他说,赖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曾在2006年为他打赢联邦法院的申请官司,这次应该也有很大机会。拉森还说,赖几次被捉捉放放,都可能是受到政治力的干预。

赖不知“大家姐”是大圈帮 审裁委员引报道证可信

移民及难民局审裁委员金格对赖昌星与已在2009年被谋杀“贵利大家姐”甄彤施的交往,有截然不同于移民部的观点。

金格读一篇《麦克琳杂志》(Maclean’s)英文报道中所写,“甄彤施人长的漂亮、有气质,常与孩子同学家长喝下午茶,举止优雅,在学校会与孩子击掌说High Five,也会互亲脸颊”,金格因而认为“大家姐”的外表及予人印象,很难将她与大圈帮的人物划上等号,对赖昌星可能不知道“大家姐”的黑帮背景,金格一点也不奇怪。

金格又举《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在2009年6月一篇有关于“大家姐”与大圈帮有联系的报道为例,“报道出来时,甄已经被谋杀,赖与甄有金钱来往时,根本不可能看到该篇报道”。

赖透过聆讯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解释他与甄彤施的金钱往来,拉森说,赖曾多次打电话给甄,是因为甄的丈夫说赖借了30万元,但赖却只借15万元,甄常藉此骚扰,要求赖昌星还钱,才会有那么多通电话往来纪录。赖并说不知道“大家姐”的背景。

至于赖昌星被指与大圈帮分子谭国俊一起去唱卡拉OK的事,金格认为,移民部未交代清楚到底赖昌星是否与谭熟识,还是只好刚一同参加了一次卡拉OK的聚会。

后来金格要求移民部必须向赖昌星提出那些人属于大圈帮成员,以及其他移民部认为会有助于他逃亡的一些人士名单,金格并强调,“赖昌星不必就所交往的人物是否为大圈帮的人负举证责任,该举证的是移民部,而不是赖昌星”。

法律专家:中国进退两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室副主任韩玉胜对本报表示,按照中国法律,赖昌星走私偷漏税达数千亿,仅走私罪一条已完全可判死刑,其他的行贿罪名已属次要,然而碍于国际公约,难以判他死刑,中国目前的处境,可谓进退两难。

须遵“免死”规定

他直言案件“是建国以来,走私特别巨大、严重的一个案件,且腐蚀官员多,比其他任何走私案皆严重”。他说原则上,他国无权干涉中国司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判赖昌星死刑,但中国加入了《国际反贪引渡公约》,从没有死刑的加拿大引渡他,中国必须遵守“免死”的规定,何?“不答应不判死,就永远无法使其回国接受法律审判”,故此,中国政府“进也难、退也难”。

判刑可能会较轻

香港的中国法律学者王友金则认为,中国如成功引渡赖昌星回国是“国际胜利”,因远华案之前已惩处很多人,赖回国后即使再供出余党,数量上也未必很多。他说,由于中国有承诺在先,案件又受国际关注,赖昌星不仅不会判死,判罚刑期可能会较轻,“现在关键是看加拿大是不是相信中国,或者是不是为了和中国发展经济关系而要引渡赖昌星”。

庭上中文翻译错漏百出“放高利贷”变成“孤独的鲨鱼”

移民及难民局(IRB)昨日为赖昌星安排的法庭中文翻译员,在重要的内容上错漏百出,例如将放高利贷的应为“loan shark”,翻译成“孤独的鲨鱼”;“贵利大家姐”甄彤施的儿子所上的温哥华私校West Point Grey Academy,译成美国“西点军校”(Military Academy At West Point),令在场懂中文的记者频频摇头,无法相信。

由于赖昌星被移民部指控与“大圈帮”(Big Circle Boy)的黑帮过往从密,而“大圈帮”又是知名的帮派,但昨日的翻译人员,并不知“Big Circle Boy”就是“大圈帮”,在她重复审裁委员的发言时,好几次将“Big Circle Boy”,误说成“Big Circus Boy”,“大圈帮”变成“大马戏团”,一度并引起在场传媒的发笑。

当翻译人员将放高利贷的“laon shark”翻译成“孤独的鲨鱼”时,在场两名中文传媒出声想更正,但法庭的审裁委员金格却制止传媒发言,她说“打断翻译是不恰当的举动”(it is improper to interrupt),传媒想多说一句“这次完全翻译错了”,但金格还是扳起面孔重复“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不恰当”?令传媒无法再多说。

而在金格读出赖昌星不能接触的3个移民部认为与帮派有关系的人名时,翻译复诵一次时,这次赖昌星也不明白了,他说:“我听不懂这几个人的名字”。金格后来告诉赖昌星,会在保释条件文件上,清楚写上这3个人的名字,这才化解问题。

针对昨日中文翻译引起的混乱,IRB发言人安德森(Melissan Anderson)表示,即使她不会说中文,但从现场的一些反应,她已经可以感受出翻译的部分应该有问题。安德森说,会向IRB的主管翻译部门传达有关问题,并希望能够提高翻译的准确度。

赖电话作供未现身 央视记者现场报道

赖昌星的拘留聆讯昨日继续开庭,虽然他昨日毋须现身,只透过电话作供,仍吸引大批传媒涌入报道,远在多伦多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外派记者也一早搭乘飞机火速赶来采访。而对于法庭最终裁定赖昌星获释,央视记者就称很关注但未预测过任何结果,更希望将此案的司法程序及相关进展客观地报道给中国的观众。

央视记者:客观报道给中国观众

大批本地传媒昨日开庭前就涌入现场“卡位”,有的电视台直接对准裁判庭门口做预热报道,以求第一时间抢拍相关画面。无奈赖昌星本人并未现身,最后是透过电话方式接受聆讯,各传媒又守候于门外等待采访赖的代表律师,场面一度十分激烈、拥挤。

远在多伦多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两名外派记者,也于昨日一早就搭乘飞机赶来现场报道。

其中一名女记者方健表示,赖昌星是中国的罪犯,国人多年来对此案都很关注,对于IRB昨日裁定赖昌星获释,她就说动身来温哥华前未对结果有任何的预测,更多希望将案件司法程序和相关的进展客观地报道给中国观众。

央视罕见全程报道赖昌星案 记者反复解释加国司法独立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徐嘉铭报道 在北菲沙预审中心(North Fraser Pretrial Centre)前,中国中央电视台首席记者方健,与摄影师徐健一起向中国13亿观众介绍赖昌星关押的地方。方健表示,赖昌星做为建国以来的最大经济罪犯,中国方面自然十分关注他的消息,而在加拿大司法制度下,审理又需时,使得相关新闻,很容易挑动新闻的敏感神经。

方健周二下午,与徐健采访完了联邦移民及难民局有关赖昌星是否继续羁留的聆讯后,即刻前往位于高贵林港的北菲沙预审中心。徐健说,他们没有拍到赖昌星离开预审中心画面的期待,但需要跟国内观众交代赖昌星羁留的地方在哪里。

方健与徐健是中央电视台驻多伦多记者,但也负责全加拿大的新闻大事,一旦有重要新闻,必须赶往采访,例如去年冬奥期间,虽然中央电视台派出了100多人的采访队伍,但多是节目制播人员,他们还是要来温哥华,负责其他采访任务。

由多伦多赶赴温哥华采访

方健是于周一获得中央电视台北京总部指示,要两人赶赴温哥华采访赖昌星的新闻,周二一早的飞机,一抵达温哥华,即马不停蹄地在本地友人帮忙下,前往温市中心的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聆讯结束后再到高贵林港的预审中心。

方健说,中加关系这两年出现回暖迹象,赖昌星则明显成了中加关系的绊脚石,中国很希望加拿大尽快遣返他,接受中国法律制裁,不过,她个人也了解,加拿大政府也很希望尽快遣返赖昌星,她说:“移民部很想快快遣返赖昌星,却是加拿大独立的司法制度让赖昌星一直留到今天。”

她也指出,大部分中国的老百姓不清楚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是独立于政府的。

她表示:“作为记者,我们会反覆在新闻报道中强调,移民部是做什么,司法部门又做了什么,很努力地想将这个讯息(加拿大司法独立)传达给观众。”

方健和徐健计划21日联邦法庭开始审理赖昌星律师提出的暂缓遣返令申请时,再来温哥华跟进赖昌星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