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邓越文案:房产以2元转给太太

明报/麦博集团(M P Global Financial Ltd.) 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无登记下进行证券交易而违反《证券法》一案,证监会的资深鉴证会计师柯林斯 (Stephanie Collins)昨天在安河证监会举行的聆讯中作供指出,上述公司于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向投资者筹集资金逾2100万元,但其中只有约680万元是通过Forex.com作外汇交易,包括约200万加元和480万美元,但全部都投资失败。

柯林斯续称,上述公司于海外也有户口,包括1个位于香港及1个位于美国的汇丰银行分行,2个户口都似乎有投资者的资金转帐纪录。其中香港分行户口的存款约有40至50万元,期间有投资者转帐过17万元美金及26万加元,更曾有华人将110万元转帐至该个户口,但未能确定是否投资者资金。美国的汇丰银行分行户口曾有华人转帐24万元,另外被告在美国的外母也转帐过10万元,似乎属投资资金。

被告邓越文的代表律师斯珀素里(Anthony Speciale)昨天在聆讯中质问柯林斯:“有否证据显示被告将加国的投资资金转帐至海外的户口?”

柯林斯答:“没有!”

此外,斯珀素里又质问柯林斯,为何调查后连被告、其妻子的私人户口及他们拥有的房子的资产都被冻结。斯珀素里问:“被告在上述公司工作,是否应该获得薪酬?被告开上述公司前,是否可能其家人曾将资金转帐给他?”

柯林斯称,证监会发现麦博集团银行户口有资金转帐至被告的户口,其后被告从其私人户口付8万元还清房屋按揭贷款,故怀疑被告动用投资者资金来付房屋按揭贷款。

他问:“该房子于2006年买入时价值28万元,为何不是只冻结其中的8万元,而是将房子的出售总价也冻结?同时无证据显示,被告动用投资者资金来付房屋按揭贷款。”

证监会检控官布里顿(Matthew Britton)在庭上代证人作答表示:“监证会要冻结被告的私人户口,是由于怀疑他户口内的资金是违法得来的钱!”

被告房子以2元转名给妻子

柯林斯又作供称,调查也发现被告于去年3月初,差不多是上述公司投资者向证监会投诉期间,将其与妻子联名购买的万锦市房子,以2元价转名给他妻子为单一屋主。

斯珀素里为被告作辩称,被告当时正打算与妻子分居,故将房子转名为妻子。该聆讯将于下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