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1/唐炜臻公司被安省证监会责令停止交易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综合报导)唐炜臻金融集团因涉嫌违规日前已被加拿大证券交易监管机构暂停证券交易资格。唐炜臻做推广时最著名的宣传口号是“每周回报1%”,对于有外界有人称之为“唐多夫”,唐炜臻本人则不屑一顾。

安省证监会于3月17日发出临时命令,鉴于唐炜臻本人及其所属系列公司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投资法,唐炜臻本人及其所属公司必须暂时停止进行任何证券交易15天,在此期限内,唐炜臻所属公司的股权也不得交易转换,安省证监会将于4月1日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延长该禁令。

唐炜臻本人在回应星星生活记者求证时表示情况属实。他说,安省证监会责令他停止交易的起因是因为有客户投诉,他已将相关事务交由律师处理。唐炜臻说,尽管外汇交易不受证监会的监管,他原则上还可以操作,但近日他已暂停交易。

唐炜臻证实3月10日曾经发布《告全体投资人书》,首次正式承认投资失败。他说当时的主要动机就是希望客户不要挤兑,并请求其客户再给他一次机会。在此前的2月27日,唐炜臻金融集团曾在一间酒店召开客户大会,近200名客户到场,唐炜臻在会上亲口交代公司投资出现巨额亏损。

针对外界有人将他称之为“唐多夫”,唐炜臻本人则不屑一顾,认为他们”CRAZY”。唐炜臻因著有《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一书而得到“华人巴菲特”或“唐菲特”的称号。

据加拿大新闻商业网报道,安省证监会的通告指出,由于唐炜臻(Wei Zhen Tang)个人、唐炜臻理财与信息咨询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唐炜臻集团(WeiZhen Tang Corp)及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合伙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可能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向投资人提供投资建议,或者充当基金经理的角色,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法(Securities Act)第25条; 唐炜臻及所属公司可能没有向证监会申报证券交易说明,或者没有发出收据,违反了证券法第53条。

安省证监会是基于保护公众利益发出上述通知。证监会的临时命令包括:1、唐炜臻及其所属公司的股权交易要停止;2、唐炜臻及其所属公司禁止进行任何证券交易;3、 安省证券法第127条第1款中的豁免条例,并不适用于唐炜臻及其所属公司; 4、这项临时命令从公布日起立即生效,到第15天截止,除非安省证监会颁布新的延期命令。

新华网报道说,唐炜臻及上述各公司涉嫌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向投资人提供投资建议,或充当基金经理的角色,同时涉嫌未向证券委员会提供其与证券交易相关的筹资说明或相关凭证。根据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披露的资料,唐炜臻居住在该省,其本人以及上述各公司在加拿大、美国和中国大陆筹集资金。

3月10日,唐炜臻通过多伦多华文网站发表《告全体投资人书》,首次正式承认投资失败。他在信中承认自己在投资过程中“没有靠常规的积累方式、靠脚踏实的爬坡方式去构筑平台”,而是“采取了巧取夺攻的方式,暗箱操作,在几乎达到既定目标时,被突然的大额挤兑所揭穿,计划夭折,从而陷入目前的绝境”。

唐炜臻在承认投资失败的同时,表示没有将投资人的钱藏为己有,并请求其客户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有能力、有信心偿还客户全部投资及其所承诺的盈利。但这封信在发布不久即被从相关网站删除。
根据唐炜臻金融集团的自我宣传材料,该公司于2007年成立,业务主要是投资美国股票市场,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即将突破上亿美元”。唐炜臻做推广时最著名的宣传口号是“每周回报1%”,他还著有《我的巴菲特之路》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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