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6/中方严重关切赖昌星获加拿大工作许可

中新网北京二月六日电(记者 齐彬)潜逃加拿大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近日获得加拿大移民部工作许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六日指出,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中方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

姜瑜在回答中新社记者有关提问时强调,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犯,案发后潜逃到加拿大,至今已有九年之久。

姜瑜指出,加方曾多次向中方表示,加拿大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加方遣返赖昌星的立场是明确的。但加方的所做所为与加方表明的态度大相径庭。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

这位发言人强调,中国政府关于遣返赖昌星回中国接受法律审判的立场是坚定的和一贯的。中方希望加拿大政府从两国关系大局考虑,尽快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并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完)

加移民部长称给赖昌星工作许可不是“政治决定”

中新社温哥华二月五日电 (记者 吕振亚)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肯尼五日在渥太华说,加移民部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不是一个“政治决定”,只是一个根据法院裁定而作出的“可操作性决定”。

潜逃加拿大近十年的赖昌星一月二十二日获得加拿大移民部批准的“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一年。此消息经此间媒体披露后引起各界关注。有华人移民甚至质问加拿大是否在“保护贪婪民脂民膏的坏人?”当地中文媒体也提出疑问,赖昌星既非合法移民,目前也无难民资格,如何能申请工作许可?

此间媒体报道称,肯尼今天为此作出回应说,渥太华已拒绝赖昌星的政治避难要求,但目前受加拿大法院的限制无法把他遣返回中国。加法院有规定,居留加拿大并已被阻止潜逃的人,在没有其它自身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工作。这位移民部长强调,加移民部行政官员批准决定与法院裁决是一致的,并不是所谓的“政治决定”。

另据报道,这是赖昌星第二次提出“工作许可”申请。两年前,赖昌星和前妻曾明娜一同提出过“工作许可”申请,但加移民部只核准了曾明娜的工作许可,拒绝了赖昌星的申请。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一九九九年八月案发后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二000年十一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赖氏夫妇拘捕。二00一年七月,有关赖昌星案举行第一次听证会,从此展开马拉松式法律诉讼。赖遣返案在二00六年曾出现重大转折。当年五月十八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启动遣返程序,并一度为赖安排了遣返行程。但赖随后向加拿大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覆核。二00七年四月五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决定接受赖昌星要求对他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覆核的申请,从而再次延长了赖案的审理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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