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2/安省啤酒悄悄涨价

加通社渥太华电/安省许多人津津乐道的“一瓶一元”的啤酒价格已经好景不再──安省政府上月已悄然将这些低价啤酒的价格,提升到每24瓶25.60元。

这个6.7%的价格增幅,与供求、生产成本、上头成本和分销开支都没有关系。其真正的原因是,安省酒管局(Liquor Control Board of Ontario,简称LCBO)根据1993年订立的“社会责任”法则,设定最低限价。个中用意:如果酒太便宜,人们就可能纵饮无度。

财政厅要求加价

但是,媒体根据安省资讯自由法律获得的文件显示,要求对这些啤酒加价的,是安省财政厅,而不是LCBO,这不免让人对这两个机构的关系产生疑问。

文件显示,省财政厅建议提高啤酒的最低零售价,并在2008年11月24日生效。但LCBO董事会在只有30分钟来审议十数项法律问题(包括这个加价)的情况下,似乎少有辩论就通过了加价建议。

传发给董事会成员的书面材料中,没有解释为何需要新的最低价格、它如何符合社会责任法则、加价幅度如何计算,已经为何要在11月24日前生效。加国上次调整啤酒最低限价,是在2005年10月。

LCBO发言人夏珀可(Linda Hapak)电邮回覆媒体查询称,LCBO在考虑价格问题是,会寻求员工及其上司财政厅官员的意见,但最终决定由其董事会作出。她表示,加价基本是为了体现3年来的通胀。

LCBO对此加价未作任何公开宣布,仅在其网站简短提及。该加价涉及到LCBO和Beer Store销售的400种啤酒中的约40种。

夏珀可还表示,提高啤酒的最低限价,对大型啤酒厂有利,也关系到政府的财政收入。

一份内部文件显示,LCBO今年7月21日实施的烈酒加价决定,使LCBO的收入提高了每月100万元左右。一份今年早时公开的法庭文件显示,联邦竞争专员正在调查安省的一间大啤酒厂,后者涉嫌企图影响安省政府的最低限价决定。但是,由于无法拿出相关的证据,加之这是一个经过易手的复杂案子,竞争专员最终在联邦法院败诉。

其它省份大都设有酒类最低限价,不论是在零售网点还是酒吧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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