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赖昌星3名子女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司法覆核案,昨在联邦法院完成审理,赖昌星一家就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的司法覆核申请正式落幕,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与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Esta Resnick)经过两个半小时激辩,马塔斯决定根据雷斯尼克辩词所提到的,重新再为赖昌星子女提出遣返前风险评估的申请。
辩方拟重提3子女遣返风险评估申请
而赖昌星昨日向传媒表示,不担心子女会被遣返,对胜诉非常具信心,又说要担心的,之前都已经担心过了。
马塔斯之前表示,赖昌星子女有多个途径申请留加,不一定要申请难民,这些途径包括提出技术移民申请,且3名子女已符合条件;而如果子女的司法覆核成功,也有可能留下来。昨日马塔斯又表示会重新提出遣返风险评估申请,种种显示,马塔斯的策略是先将子女留下来,再透过子女以人道理由,申请赖昌星、曾明娜正式留在加拿大。
马塔斯昨日又说,对于聆讯结果会有利于赖昌星3名子女,很有信心。
法官昨日在聆讯结束前表示,由于子女的司法覆核,与父母有□高度相关,因此,他会在作出赖昌星和曾明娜的司法覆核判决时,同时作出对子女的司法覆核判决,他说,判决所根据的内容庞大复杂,不可能在几天之内做出。
针对马塔斯所提出“一旦子女回到中国,会被中国政府当做诱使赖昌星回国的诱饵,会被中国政府骚扰”等(见另稿),雷斯尼克指马塔斯昨日所说陈辞“甚具创意 (very cerative)”,但这些争辩理由当初并没有写在风险评估的申请表上,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官员只是正常一般人,只能针对放在他们面前的理由来做出判断,当时申请人未说的理由,官员如何能够未卜先知?因此,雷斯尼克强调,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根据当时所提证据,所做决定一切合乎程序。她又说,如果马塔斯觉得他有新的证据,雷斯尼克建议马塔斯可为赖的3子女重提申请风险评估,因为根据移民法第165条,任何风险评估被拒的人士,如果认为有新证词,均可提出新申请,雷斯尼克说,不仅赖的子女的申请如此,赖昌星或是曾明娜可以提出新证据的话,也完全可以提出新申请。
马塔斯在聆讯结束后向记者表示,既然移民部自己都建议赖的子女应该重提遣返前风险评估的申请,那他当然接受这项建议,并且会很快为子女办理。至于赖昌星和曾明娜的部分,是否也重新申请,马塔斯说,移民部未建议赖昌星、曾明娜申请,且父母的案件远复杂过子女,他认为不适合马上再提申请,而是要等到联邦法官对于赖昌星、曾明娜的司法覆核有了结果才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走。
根据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第165条,有关重提遣返前风险评估的规定为,“在加拿大申请保护被拒的个人,在接获通知后,仍可以再提出申请,且在新送新申请时,同时附上书面陈词(written submission)。”规定还说,“遣返前风险评估”提出,并不会影响到移民部发出遣返令(removal order)的执行。
赖长子曾要外婆汇钱 中国能否入罪成论点
一如稍早预期,赖昌星3名子女赖俊伟、赖明明、赖真真,由于未被中国政府起诉,使得司法覆核案的案情,远较父母单纯,子女代表律师马塔斯总共只提出两大理由,一项是赖俊伟曾要求外婆汇钱,难逃被指包庇在逃父亲的罪名,第2项理由则是,赖俊伟等3名赖昌星子女回到中国,将会被中国政府骚扰、迫害。
马塔斯说,赖俊伟于2000年11月请求在中国的外婆、曾明娜的母亲蔡秀猛(Cai Xiu Meng)及曾明娜兄弟之一的庄姓女友(Zhuang SHao Cheng),汇款30万港币到加拿大给赖昌星作为法律诉讼费用,此举令蔡秀猛及庄姓女子因此被当局以包庇罪(hourbouring),各自被判刑1年半。马塔斯辩道,汇钱给孙子作赖昌星的法律费用,也遭到如此下场,那要求汇钱的赖俊伟,回到中国也难逃被起诉的命运。
这点引起法官的兴趣,法官还问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如果汇钱的人有罪,那么,要求汇钱或是接受汇钱的人,怎么无罪?
雷斯尼克说,根据中国刑法对包庇罪犯的条文规定,任何提供给罪犯藏匿住所,或是藏匿所需要的钱,均被视为包庇罪,不过,雷斯尼克说,收受金钱的一方,并未犯罪。因此,根据她的意见,即使赖俊伟回到中国,也不会因为他曾收受外婆送来的钱被起诉或判刑。
赖3子女属香港合法居民 未随双亲被取消身分
曾透露赖昌星3名子女已符合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资格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昨日进一步透露,原来3名子女仍然是香港合法居民,他们的身分并未有如赖昌星及曾明娜般被取消,因此如果子女提出移民申请,根据加拿大移民法,他们须回到原居地-即香港-向当地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
马塔斯指出,赖昌星和曾明娜之前拥有的香港居民身分早就被取消,但3名子女的香港居民身分始终还保留□。马塔斯还表示,移民部可能对此并不清楚,所以在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时的决定,仍说赖昌星、曾明娜及子女全家被遣返的原居地为中国。
马塔斯表示,他对于赖昌星子女很快将获准留在加拿大,非常具有信心,所以在现阶段,子女是不是香港居民,对于联邦法院现在审理的赖昌星与曾明娜,3名子女遣返前风险评估被拒案,并无相关,所以他不会在现时提出子女具有香港居民身分的问题。
赖昌星笑对案件有信心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陈颖茵报道/昌星昨与代表律师马塔斯见过面后表示,对加国的司法制度和案件都十分有信心,现在已没有甚么要担心,最想的是希望一家人可以全部一起留在加国。
在送走了由缅省来温哥华,出席遣返前风险评估司法覆核聆讯的马塔斯之后,赖昌星昨日下午和记者相约于他的旧居附近见面。
赖昌星不愿评论太多与律师讨论过有关案情事宜,他只笑说对案件有信心。被问到马塔斯有否提到法官于庭上的言论是否对他的案件有利时?赖昌星说:“也没有谈这些,有利也要有真实的事,没有真实的事怎能有利?”
赖昌星又再一次强调对加国的司法制度十分有信心,表示绝不会放弃争取定居加国。他说:“要是不公平的话我也不能待这么久。”
一向与传媒有讲有笑的赖昌星声言现阶段他没有困难,不需要传媒替他传话。被问道现在是否开心,他满面笑容地回应:“还行。”
赖昌星表示,担心也担心过,反正要过这种日子,也没有甚么担心不担心。他说,最希望孩子能够留在加国,最理想更是全家人可以一起留下来。
虽然记者觉得现时赖昌星身形较早前消瘦了不少,但他表示身体很好,体重和昔日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