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装了10个监控摄像头,安省男子被市府勒令拆除!他选择上诉

加拿大星星生活捷克佳/安省汉密尔顿市一名男子因自家安装的10个监控摄像头被市政府要求拆除而提出上诉,理由是这些设备在过去几年为多起刑事案件提供了关键证据。

据环球新闻报道,居住在MacNab St. N的丹·迈尔斯(Dan Myles)表示,他的摄像头已经使用了七年,并在三起凶杀案、40多起入室盗窃案以及抢劫、袭击、车祸调查中提供过视频证据。

迈尔斯称:“我已经向汉密尔顿警方提供了40多段视频,他们甚至亲自来找我索取影像。”

不过,因他曾在Instagram上发布部分监控画面,导致有人投诉。虽然相关视频随后被删除,但市政府仍下达命令,要求他移除摄像头以遵守条例。

根据汉密尔顿市的相关规定,居民不得使用可拍摄自家以外私人土地的监控设备。

迈尔斯表示,他已支付费用提出上诉,并于本周收到市府回复。对方称若要获得豁免,他需提交房东支持信、邻居签名许可、摄像头截图以及警方犯罪数据等材料。

“我的大多数邻居都支持这些摄像头,甚至有邻居要求它们对准自家物业,只有一个人例外。”他说,他已准备调整角度以避开该处房产。

迈尔斯强调,监控摄像头无法阻止犯罪,但已多次在调查中发挥作用。例如,它曾记录连环杀手萨布丽娜·考尔达尔(Sabrina Kauldhar)案发时的身影,也帮助警方破获一起致命车祸。

“事故调查员告诉我,如果没有视频,他们什么也得不到。”

汉密尔顿警方在一份声明中确认,他们“非常重视居民和商户提供的监控视频”,并感谢市民在维护社区安全方面的支持。

市政府则在回应中重申条例的合法性,称防御工事条例 10-122 旨在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与隐私。“房主可以选择重新安装或移除摄像头。条例允许门铃摄像头和部分公共区域摄像头,但不得拍摄邻近私人财产。”

迈尔斯坚持认为监控对他和社区至关重要:“我没有枪,也没有任何防身装备,只有这些摄像头能让我感到安全。我必须保护我的家人和邻居。”

新闻来源:

Ontario man appeals bylaw order after 10 security cameras mounted on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