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6/规管礼品卡存漏洞商场仍获豁免

(多伦多5日加新社电)反对党和消费者倡权团体周三说,安省在全国首创先例,立法禁止礼品卡设有效限期或罚款,但新法规有漏洞,购物商场的礼品卡不受新法例规范,很多人不知道,广大消费者这个圣诞季节可能蒙受损失。

《消费者保护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今年10月1日生效,在新例下,礼品卡不得设最后期限,不准收取手续费;消费者没有立即用掉礼品卡,商户不得设惩罚规则。

但很少民众知道,新法豁免购物商场礼品卡,而且还有几个月。

估计购物商场出的安省15%安省礼品物卡,现时仍获法例豁免。

政府及消费者服务厅长麦克米金(Ted McMeekin)周三承认,商场礼品卡不受规范,的确有。安省消费者每年用18亿元购买礼品卡,大约40%安省消费者这个圣诞节料将收到礼品卡。

购物商场对政府说,它们的礼品卡经营模式和别的商店不同,要靠第三者管理,省府同意暂时豁免商场礼品卡。

麦克米金指出,政府同意找外界会计公司,研究同一规则规范个别零售商及商场是否公平,明年1月提交报告。

麦克米金补充说,政府希望尽快取消豁免措施,保障消费者。去年圣诞节,他自己也收了两张礼物卡。

现时商场出售礼品卡,有一些收费。例如凯迪拉克费尔尤(Cadillac Fairview)的礼品卡收手续费1.5元,15个月后有余款,收管理费每月2元。礼品卡可在全国29个商场4,000家商店使用,有效期仅3年,逾期必须到顾客服务处重新启动。

反对党领袖朗西曼(Bob Runciman)说,连他也不知有礼物卡受豁免,他要求政府让民众知道这个秘密。

加拿大消费者协会(Consum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的克兰(Bruce Cran)表示,他怀疑购物商场为何有豁免。他估计每4 张礼品卡,1张没有使用,部分消费者未能享用礼品卡。

不受期限规管 协会吁买购物中心礼品卡送礼要三思

加通社多伦多电/圣诞节将至,许多人都将收到各种各样的礼品卡(Gift Card),与礼品卡相关的问题也随之引人注目起来。安省吹嘘已率先全国废除了礼品卡设有效期及处罚金的做法,但在野党批评人士及消费者团体周三指出,公众蒙在鼓里的是,省府暗地给一些商家开绿灯,允许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不受新法约束。

安省近期更新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礼品卡不应设有效期,不得对转让收取手续费,商家也不能因消费者没有马上花完卡中金额而给予惩罚。

但是,尽管这些新例10月1日起就已生效,极少有人注意到,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销售的礼品卡目前及将来数月都享有豁免权,不受新例约束。

安省政府及消费者服务厅长麦米金(Ted McMeekin)承认,鉴于今年圣诞节安省40%的消费者都将收到礼品卡,每年花在礼品卡上的资金多达18亿元左右,这种豁免存在问题。

尽快取消购物中心享豁免

购物中心获得豁免,是因为他们声称他们的礼品卡与商店的不同,要通过第3方管理。政府已同意请一间外部会计公司,来确定新法是否应该对商店和购物中心一视同仁。麦米金称,1月份可拿出报告。

他同时表示,政府决心尽快取消购物中心享受豁免的做法。据估计,安省约15%的礼品卡来自购物中心,至今仍享受豁免。

加拿大消费者协会的克兰(Bruce Cran)呼吁消费者尽量不要买礼品卡,因为消费者往往只是给商家送钱,而没有回报。他估计,每4张礼品卡中就有1张没有兑现。

他鼓励大家,如果无法送礼,就送现金,还提醒说,礼品卡的另一个风险是,在礼品卡使用前,商家可能已经倒闭。

克兰对购物中心为何享有豁免感到大惑不解,称这是“业界说客凌驾于消费者利益之上的又一案例”。

反对派评论员伦士曼(Bob Runciman)称,连他也不知道礼品卡存在豁免的情况,并要求政府立即广而告之,将此秘密告白于天下。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