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5/录制盗版电影网上售 首用版权法控翻版天王

明报/满地可皇家骑警抓获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眼中的盗版电影全球头目,控告该名男子两项网上销售盗版电影罪名。

皇家骑警说,被告在互联网上出售盗版荷李活电影,他尤其擅长清除盗版电影的瑕疵,制作高质量盗版影片,放在网上出售。

皇家骑警警长圣伊莱尔(Noel St-Hilaire)说,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确定,25岁的被告亚当(Geremi Adam)是全球翻制盗版电影头目。

加拿大警方依照《版权法》(Copyright Act),控告亚当两项分销盗版电影的罪名。这是皇家骑警首次引用《版权法》,打击互联网盗版电影销售活动。

警方说,亚当在网上以假名梅文(Maven)出售盗版电影,每部可能卖到300到1,000元。以上案情尚未证实,有待法庭审讯。

圣伊莱尔说,警方无法得知,到底亚当售出多少部盗版电影。

骑警2006年4月开始调查,“美国联邦调查局向我们提及此人,他们也在美国展开调查”,加拿大电影分销商协会(Canadian Motion Picture Distributors Association)也有提供资料。

2006年9月,亚当因录制电影,在1间影院外面被捕,当时警方没收1部手提电脑和其他录音设备。约1个月后,他因录制电影,在另1间影院再次被捕。

但是当时刑事法没有相关条款,警方未能提出控罪,控告亚当在电影院非法摄录电影。

今年6月,联邦修改《刑事法》,规定未经允许翻制电影为非法行为,可处以2年监禁。录制电影为将来销售或者出租用途,可判最多5年监禁。

亚当在满地可被捕后14个月,警方终于提出控罪,他明年1月30日在满地可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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