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7/取得他人身份资料即属犯法,联邦严刑峻法下周出炉

加通社渥太华电/联邦保守党政府将于下周提出一系列严厉打击犯罪的法律,遏制滥用毒品、盗窃身份及青少年犯罪。

其中一项法律更加严格定义盗窃身份罪,涉案人士甚至在利用盗窃来的资料实施犯罪活动之前,也可被落案指控身份盗窃。按照刑法,利用他人的身份进行犯罪便是违法。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原译尼高逊)希望修改法律,只要某人持有他人的身份资料,甚至在利用资料进行身份欺诈之前,便可遭到控罪。

新民主党评论员高马田(Joe Comartin)认为,这类法律将经不起宪法挑战。政府所应做更多的是,防止与检控身份盗窃。

据估计,身份盗窃每年造成加拿大经济损失高达20亿元,罪犯利用他人的身份借贷,或伪造信用卡,欺诈政府福利至盗窃地产楼房。

保守党还将提出严厉惩罚青少年罪犯的法律,给予警方更大权力拘禁涉案青少年。

按照新法律草案,被控犯有严重或暴力罪行的青少年,或积犯将被自动移交至成人法庭审理。

但这类法律条款显然与法庭最近的一系列裁决有牴触,法官希望区别对待青少年罪犯与成人罪犯,除了重大刑事案件之外。

须为自己犯法负责

不过,倪可森表示,将推动法律修改,在涉及暴力犯罪的案件中,青少年罪犯将受到与成人一样的处罚。倪可森上月在哈里法斯表示,司法系统必须迫使青少年罪犯为严重犯罪负责。保守党政府期望向青少年灌输正确概念,必须为自己的犯法行为负责,给予青少年罪犯更多机会改过自新,这样他们才不至于重犯。

倪可森还表示,新法还将使涉案青少年被告更难获得保释,并对青少年持枪犯罪与盗窃车辆行为实行更加严格的刑期。

退休法官南尼(Merlin Nunn)于新斯高沙省所进行的一项大范围公开聆讯中,呼吁修改青少年刑法,从而使法官更加容易决定拘禁暴力犯及累犯。但南尼2006年12月的最后报告中同时呼吁政府在涉案青少年等待法庭聆讯过程中,为他们提供改过服务。

哈珀政府还将修改“控制药物与物品法”,对拥有及贩卖毒品者实施最低刑期。但批评者警告说,这一措施将导致监狱人满为患,而对降低毒品犯罪率并无太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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