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5/各省促收紧关押时间折算 检讨量刑政策免利罪犯

(温尼辟14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各省司法厅长周三在温尼辟开会,与会者呼吁联邦政府检讨现存量刑政策,考虑改变折算羁留时间与减刑期的方法,将现有的1比2降至最多1比1.5,最好指导法官采用1比1的折算率。

安省司法厅长本特利(Chris Bentley)周三在会议的休息间隙对记者说:“安省一贯的立场是,降低判决前关押时间的折算率。各省份及地区一致认为,我们就此问题与联邦司法部协商。”

缅尼托巴省司法厅长乔米亚克(Dave Chomiak)说:“我们认为,应收紧这一规定,有更大的限制。”

《刑事法》(Criminal Code)没有明文规定这一折算率,量刑法官有酌情权。多年来,一般的做法是疑犯在判决前关押,羁留期1个月当作判决后的两个月刑期。

最终的结果是,疑犯候审关押6个月,法官判监1年,犯人不用再坐牢,他已服完刑期,马上获释。

本特利说,一些人指出,这种制度鼓励人们延长羁留期,等候审讯。联邦政府去年公布1份报告,指出各省份及地区监狱的羁留疑犯约占一半,比10年前的28%多许多。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