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电子窃听机构助制订指引 容政府机构互通刑讯信息

(渥太华16日加新社电)文件显示,加拿大高度机密的电子窃听机构曾出力,协助联邦政府制订一份指引,让政府机构使用和互通可能透过刑讯得来的信息。

皇家骑警的备忘录说,加拿大通讯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 Canada)和它的主管部门国防部,都有参与其事,一同制订信息互通政策。

这份备忘录在2011年11月撰写,指出公安部引导的联邦信息互通框架,目的是在交换国家保安相关信息,可能构成某人的刑讯风险时候,“在各部门和机构建立一致的措施”。

该政策遭到人权倡权者、反对党国会议员严厉指摘,他们说,这等于默许刑讯,有悖国际法和加拿大的联合国承诺。

加拿大通讯安全局负责监控外国通讯,从电邮、电话、传真到卫星传输,目的是收集有加拿大价值的情报。它有超过2,000名员工,包括解码、罕见语言、数据分析专家。

通讯安全局年度预算约4亿元,是“五眼”(Five Eyes)情报分享网络的重要部分,那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澳洲和新西兰。

骑警说,公安部2009年1月开始建立这个联邦信息共享框架,它谘询骑警、通讯安全局、国防部、加拿大保安情报局、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司法部、外交部和枢密院代表的意见。

全长4页的框架文件说,如果向外国机构发送信息或索取信息,有“颇大风险”,会有刑讯,问题就要交给负责副部长或机构的主管处理。

机构主管会衡量一些因素,决定下一步行动。这些因素包括:对加拿大国家保安的威胁、威胁的性质,外国机构与加拿大的关系和它的人权纪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