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4/遗产可偿生前欠债 子女毋须代还先父母债

(满地可13日加新社电)专家指出,父母过身后,家中的成年子女毋须承担父母的债务。

专长于破产的温哥华律师莫里森(Murray Morrison)说:“孩子没有责任,承担父母的债务。”

他说,如果父母过身时负债,会首先向遗产追债,遗产可申请破产。但已破产的遗产也意味,家人没有遗产可继承。

他说:“孩子不会优先,根据法律,任何人取得分毫前,必须先清还债务。”

莫里森说,所以,子女可选择漠视父母的债务,任由债权人兴讼,扣押去世的母亲或父亲的银行帐户,或是动用遗产的钱申请破产。

他说,父母去世后,子女不要“不加思索去付帐单”,并建议他们寻求法律建议。

方案信用辅导服务公司(Solutions Credit Counselling Service)总裁约翰逊(Magaret Johnson)说,债务不会因为婚姻或死亡转移,没有本人签名亦不能转移,即使配偶和孩子觉得,他们应该清还欠债。

她说,比如一个家庭的父亲过身,他的信用卡帐单和拖欠的信贷额仅在他个人名下,则母亲或孩子没有责任缴费。

约翰逊说:“如果他的遗产有钱,他的遗产需支付他的债项。但如果他没有遗产,债务会一笔勾销。”不过如果母亲过身,父亲与她的联名信用卡有欠债,父亲就有责任缴费。

最近的研究发现,加人认真看待负债累积的警告,但耆老除外。道明银行(TD Bank)的研究发现,耆老2013年新增负债平均逾6,000元,比上年高出15%,大部分来自消费开支。

研究发现,尽管欠债增加,与其他年龄组别比较,平均来说耆老的负债仍然最低,只有47,549元。

约翰逊说,成年子女也应询问父母,是否他们有遗嘱,是否有联名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