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公司违隐私法 倡判8位数罚款

专员:罚则严厉令投资者分析师警醒

(多伦多23日加新社电)联邦隐私专员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t,见图)说,联邦法庭应有权对违反隐私法的公司,处以高达8位数字的罚款。

斯托达特指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去年成功处罚谷歌(Google)公司2,250万美元,创下历史纪录。她说,没有理由加拿大不能这样重罚。

斯托达特说:“我们需要一些罚则,能令公司注意,在加拿大营运时,处理加人的个人资料,要遵守加国规则。罚则要严厉,令投资者、财务分析师们警醒。”

国际隐私专业人士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ivacy Professionals)加拿大分会,在多伦多召开会议。斯托达特在会议中演讲,随后发表这番评论。她在会议中也发表意见书,指出《个人资料保护及电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软弱、过时,需要重大的更新。

她指出,法例生效时,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尚未启动,立法者也未能够想像,一些新科技比如谷歌街景(Street View)所能造成的影响。

她在意见书中的提议,包括联邦法庭可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可命令机构停止侵犯隐私的活动,并要求公司报告泄露个人资料的事故。

斯托达特任职隐私专员10年,任期将在12月届满。她说,联邦政府对隐私问题显露兴趣,但她不知道,她的继任人会如何推动更有力的法规。

斯托达特曾取得重大胜利,说服脸书和谷歌等公司,改变作法适应加国法规,但她也指出,要公司不逾越规则的斗争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