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9/财务消费局知法犯法 违反招待费开支上限

(渥太华18日加新社电)加拿大财务消费局(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负责监管银行及金融机构是否遵守规则。但它自身竟也违反招待费开支上限规定,其主管要向财政部长作出解释,承诺改进。

财务消费局去年11月在多伦多举办的一场晚宴,开销超出规定上限。该机构当时在信用理财教育周活动中,包下一桌10人的晚宴,每人费用155元,超出政府规定的108.42元。

晚宴活动总花费仅为1,550元,但违规行为导致机构主管,要向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发出“备忘录和简报”,解释失察理由。

该机构的部分职能,是确保“联邦规管的金融机构,其行为遵守联邦法规”。

财务消费局专员门肯(Ursula Menke)向费拉逖承认,她应该为超支取得他的批准。

财务消费局发言人豪泽(Julie Hauser)为超支辩解,称那是规则的“例外”。

她在电邮中说:“财务消费局尊重宴请规则,但那些规则有一些例外情况,适用于今次事件。”

豪泽说,该次活动的嘉宾中,仅有一人是联邦公仆,其余9人是其他机构的受邀人士,例如加拿大银行家协会(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该协会的会员由财务消费局规管。该次晚宴活动在多伦多市中心豪华皇家约克酒店(Royal York Hotel)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