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6/租热水炉列第2大消费投诉 三成租户不清楚租金供应商

明报/业主保护中心(Homeowner Protection Centre)最新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安省有多达六成的业主租用家居热水炉,但其中有三分一的业主对于租用哪间公司的热水炉或每月缴付的设备租金一无所知。

安省消费者服务厅每年接获的消费者投诉个案中,热水炉的租赁纠纷在10大投诉个案榜上位居第2。业主保护中心最新发表了“家居热水炉和其他设备:消费者的看法”的研究报告,将重点放在热水炉租赁市场上。

业主保护中心的行政总监莱昂(Michael Lio)指出:“消费者通常对于热水炉租赁合约的条款缺乏了解,导致在决策时处于没有做好准备的状态。例如,在应对有人上门推销热水炉时,未能作出正确决定。”他指出,新开放的市场在缺乏消费者保护措施前提下,商家在竞争时采用误导、欺诈和不诚实的手法,令消费者受害。

业主保护中心向省府提出进一步规管热水炉租赁市场,包括:

第一,修订有关上门推销热水炉的条例。现行条例未就上门推销制订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的内容应包括:强制性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每月设备租金、合约期限、终止费用等资料。

第二,清除消费者在转换供应商时所面临的障碍,包括:高昂的合约终止费、限制退还设备的时间和地点。

第三,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包括:对未能遵守条例的商家,处以经济罚款或吊销执照的处罚。

家用热水炉租赁居安省消费投诉第二

世界日报/一份由屋主保护中心(Homeowner Protection Centre )撰写的研究报告指出,在安省消费厅的投诉案件中,对于热水炉(water heater)租用的服务及契约投诉,高居所有消费投诉案件排行榜的第二位。

屋主保护中心主席利奥(Michael Lio)表示,早期安省的许多住家都是租用热水炉供应家中的热水,这种做法延续至今,虽然在利益的驱动下,市场上出现许多的竞争对手,但受限于法律规章的不完善,令消费者仍旧未感受到市场竞争带来的好处,反而至今还受到因不平等契约及诈骗等带来经济损失。

名为“家用热水炉及其它设备—消费者的观点”(Domestic Hot Water Tanks and Other Equipment:A Consumer Perspective )的报告中指出,安省每10户家庭就有6户租用热水炉;有30.6%的家庭对于出租热水炉的公司不够了解;有29.1%的家庭甚至不知道热水炉月租的费率。

研究同时显示,有更多的家庭对于临时敲门推销的业务员,没有做好事前的了解与准备。屋主保护中心建议,对包括目前10天购买冷静观察期等现行法规进行修改,自以便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20130307/未立法监管 购热水炉投诉多

星岛日报/热水炉的投诉高踞安省消费厅的第二位,尤其是对上门推销的投诉最多。屋主保障中心(Homeowner Protection Centre)所作的研究,抨击省政府在开放市场的同时,未有立法加强监管,令消费者未见其利,先受其害。

中心行政总监Michael Lio指出,安省有六成的屋主租用热水炉,但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屋主并不清楚出租热水炉的公司,又或是每个月的租金。这是安省独有的情况,但值得全国其他省份从中汲取教训。

他说,安省在90年代开放热水炉市场之前,消费者根本没有任何选择。引入市场竞争通常会促使价格下降和改善服务,但由于缺乏适当的保护措施,屋主成为误导、不实和诈骗的受害人;才令热水炉的投诉跃升消费厅的第二位。

屋主保障中心要求安省政府修例加强监管业界。除了现时的10天冷静期之外,也要增添行业守则,包括以简明列出每月租金,由租热水炉改为买炉的费用,解约的费用及条件。

屋主转新供应商的障碍,特别是当消费者打电话要求终止合约时,往往被故意挂断或搁置。政府亦应立法,对不守规则的公司罚款,甚至吊销牌照。

遇到热水炉上门推销员,屋主要:
.要求推销员出示公司证件,如有怀疑可立刻致电该公司核实身分。
.如果推销员认为要更换热水炉,屋主应再征询其他专家的意见。
.要求推销员留下销售和联络资料,如果对方有迟疑,应小心有诈。

屋主不要:
.向推销员出示现时的合约、月费单或其他个人资料。
.没有看清楚和了解文件之前,不要签任何合约。
.不要签署任何没有清楚列明,消费者可以在10天内免责取消合约的文件。
.不要相信太优惠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