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6/教师载12学童 时速146公里飚车

/**安省《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规定,驾驶设定“载客10人或以上的汽车,作载客用途”,必须领取F牌。**/

明报/警方在全国最繁忙的401号高速公路截查超速汽车,抓到1名多伦多市男教师。他开动客货车,以时速146公里飞驰,车上还有12名学童。

漆咸-肯特(Chatham-Kent)地区安省警员说,周日早上,卡尔神父中学(Father Henry Carr Secondary School)篮球教练梅尔尼克(Paul Melnik)在401号高速公路驰骋,在安省温莎市以东的漆咸-肯特地区被警方截停。

接送学生往参加省篮球赛

他接送12名球员,前往温莎,参加省篮球锦标赛。

安省警员麦克费尔(Const. Aaron McPhail)说,最令人震惊的是这部雪佛兰(Chevrolet)客货车有12名学生。

麦克费尔说:“车速愈高,危险愈大。客货车满载学生,后果不堪设想。”麦克费尔又说,梅尔尼克驾驶这类客货车,没有妥当驾驶执照。他需要F牌,才能驾驶载客10人及以上的客货车,但他只有G牌。

没F牌驾照开大型客货车

梅尔尼克获发罚单,因为他超速、没有有效驾驶执照。

安省《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规定,驾驶设定“载客10人或以上的汽车,作载客用途”,必须领取F牌。

加拿大运输部不能限制学校或教育局的汽车使用,但一些教育局不准许学校活动使用大型客货车。

多伦多天主教地区教育局高级通讯统筹员严约翰(John W. Yan,音译)对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新闻》(News)说,那辆客货车属租车,学校和教育局不是车主。

他又说,教育局“没有特定政策”,规范学校使用的客货车大小。

他的电邮说:“保护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是第一要务,我们正在调查事件,好好处理事件,包括检讨接送学生比赛相关政策和守则。”

严约翰说,校方已指示梅尔尼克,不要开车接送学生到比赛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