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上诉庭裁:警可搜未锁码手机内容

(多伦多21日加新社电)安省上诉法庭裁定,警察可以搜索手机内容,假如被捕者的电话未用密码锁住。

上诉庭在周三发布的裁决书说,警察可以粗略查看被捕者的电话,前提是没有密码锁住手机。但是,假如有密码保护,调查员应该取得一份搜索令。

法庭裁决个案,涉及费伦(Kevin Fearon)上诉他被判定的抢劫罪,说警员侵犯他的宪章权利,逮捕他的时候还查看他的电话。

费伦2009年7月被捕,早前多伦多一个跳蚤市场首饰档遇劫。警察在他的手机找到一支手枪与现金图像,还有关于珠宝首饰的文字短讯。

法庭驳回他的上诉,说警员可以查看费伦的手机,“粗略地”搜寻有关犯罪的证据,但除此之外,他们应该取得搜索令。

安省上诉庭说,假如电话受密码保护或其他方式锁住,主人以外不准其他人进入,“那就不适宜”无搜索令而查看手机。

上诉庭法官引用一宗谋杀案判例,法官不采用取自个人电子设备的证据,因为它的“功能有如迷你电脑”,需受隐私保护。上诉法庭指出,那宗个案的情况,警员须用特殊器材始能取得其内材料。

上诉庭在裁决书说:“本案未显示这手机有如迷你电脑,也未显示内容不是随时可见。电话没密码锁住,其他人很容易看见图像与文字短讯。”

辩护律师罗比肖(Sean Robichaud)说,那样解释未考虑人们在手机储存很多资料。他说:“今时今日,它们实际上是手提电脑,储存数据与私人资料,超过人们平常放在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