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4/居民震惊业主遭投诉 6600尺怪兽巨屋市政府勒令停工


■宾顿市的“怪兽巨屋”令邻居不满。 星报资料图片


■于多伦多也有比原址旧屋大得多的“巨屋”。 星报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宾顿市一个街道转角位竟然兴建了一间面积达6,600平方尺的大屋,被居民形容是“怪兽巨屋”(Monster Home)。屋主的邻居指该屋的楼面面积太大,跟社区中其他约1,400尺至2,000尺的房屋显得格格不入。不过,屋主却坚称自己是取得批准兴建,合理合法,要求继续动工。

政府已向该名屋主发出停工令。

屋主Ahmed Elbasiouni于较早前跟市府高官会面,商讨解决方法。Elbasiouni于会面后向记者表示,“会议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市府只是在尝试表明要凌驾建筑署的决定。”Elbasiouni又指市府官员未能确认巨屋是否超建,而他亦要等到天气于3月开始好转,让测量师可以证明建筑工程合乎建筑许可后,才可以申请准许证继续动工。

该社区有居民表示震惊,将巨屋跟沃尔玛(Walmart)购物中心作比较,并指6,600尺的巨型独立屋,较该社区的其他独立屋大最少一倍。Elbasiouni承认曾收过数百个投诉电话,亦担心这间为他自己及两名兄弟的家人所建的巨屋完工无期。

议员轰影响市容

市议员Grant Gibson于上周三的市议会会议上表示,该巨屋已远超获批面积。市府翌日表明只会在区域附例及安省建筑标准(Ontario Building Code)容许下,才会发出建筑许可。居住于该屋附近的巿议员莫尔(Elaine Moore)亦认为该社区的居民投诉有理,又认为怪兽巨屋会影响宾顿市的社区风貌。

莫尔亦指摘Elbasiouni原先表示会将该土地一间1,800尺的独立屋推倒,兴建一间面积3,600尺,后来他将独立屋拆毁,再重新兴建一间新的巨型独立屋,面积却不止3,600尺。Elbasiouni回应指因原本房屋支撑墙倒塌,所以必需将该独立屋拆毁重新兴建。Elbasiouni又重申已获宾顿市准许兴建一间两层高的房屋,阻制是楼高不多于10.4米。

资料来源:星报

重建只能扩大15% 宾顿市修例禁绝“怪兽巨屋”

星岛日报/安省宾顿市(Brampton)出现6,600平方尺“怪兽巨屋”,为原址旧屋的3.5倍,事件令宾顿市各界哗然,邻居要求拆卸还回原貌,但被业主拒绝。为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宾顿市议会昨天一致通过临时附例,限制家居扩建后,或清拆重建新屋时,其大小不得超过原址旧屋的15%;议员表示相信有关附例,能遏止宾顿市的“怪兽巨屋”风潮。

6,600平方尺“怪兽巨屋”的所在地,附近都是2,000平方尺或以下的独立屋,日后这“怪兽巨屋”落成,显得与邻居格格不入。

“巨屋”主人获得许可证

宾顿市议员在市民投诉后决定先发制人,采取行动,一致通过一条临时附例,限制重建新屋后,其平方尺数不得超过原址旧屋15%,不过附例没有追溯权,“怪兽巨屋”很大机会不会消失。

巿议员兼宾顿市规划委员会主席Paul Palleschi表示,相对于2,000平方尺,15%的大小根本是微不足道,而因为“怪兽巨屋”事件令全部巿民建屋受限,亦令人过意不去,但为了避免像“怪兽巨屋”这种6,600平方尺的巨屋再出现,巿府有必要修改附例。而假如新例实施后,屋主修建新屋时,仍希望能扩建15%以上,可以按个别案例去申请。代表该区的巿议员莫尔(Elaine Moore)亦赞同新附例,指这有利巿民。

“怪兽巨屋”的屋主是Ahmed Elbasiouni,Elbasiouni的邻居都要求他拆卸屋子,但Elbasiouni曾向《星报》展示建筑许可证的测量师图则,许可证是巿府建筑部门于8月时发给他的,上有巿府职员的批核盖章;Elbasiouni亦强调,按现行法规,只要其屋子不高于10.6米,他可以在原址建6,600平方尺的大屋,不过,巿府人员质疑屋子高度已超出标准。而Elbasiouni得知巿府修改附例后,声称他不会做违法的事。

新附例将于3月1日起生效,巿府已对“怪兽巨屋”发出停工令,指要研究新屋的合法性,再决定是否让屋主继续施工。按照新附例,Elbasiouni只能于该址建2,100平方尺大的屋。于多伦多也有比原址旧屋大得多的“巨屋”,由于华人屋主姓曾,所以被谑称“曾大屋”;加国华人最熟识的“怪兽巨屋”是澳门赌王何鸿燊子女在温哥华兴建的大屋,该屋没有花园及后园,甚至停车场也没有,地上只有一幢巨型大屋,访客的汽车都泊在路边,惹人侧目。

资料来源:星报

【大棋盘评论】住屋不应破坏社区和谐

星岛日报/撰文∶微言

宾顿市一户人家,欲在自己的屋地兴建一间接近七千尺的“怪兽屋”引起邻居不满,市议会更迅速通过一条临时附例,限制新建房屋的面积不能多于现成屋15%,新附例虽不影响“怪兽屋”的兴建,但市府凛于舆论压力,已发出停工通知, 直至决定“怪兽屋”是否符合现行附例。已建至半途的“怪兽屋”,若一旦被裁定非法便面临拆卸命运。

问题是上述“怪兽屋”的屋主,亦是获得市府批准才动工兴建,市府出尔反尔,难怪屋主感到不满。市府当初发出建筑执照,可能是基于一些过时的附例,所以市府才亡羊补牢。我们觉得屋主并非取得许可,就可以肆意扩建房屋,最重要还是考虑邻居的感受。像“怪兽屋”还未建好已搞到满城是非,就算获准兴建,但饱受邻居议论,住进去相信也难以舒泰,这又何苦?

中国有风水之学,这其实是古时的环境学,就是教人如何安居,风水理论虽大多过时,但一些概念却仍有参考价值,像屋大欺人,意思是人少住大屋,聚不到气,其实叫人不要浪费地方;又风水最忌住屋比邻居过大或过小,甚至颜色与别不同也会犯忌,这其实要人与邻居和谐共处,这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