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2/消费者团体促撤手机3年合约

(魁省加丁诺11日加新社电)无线通讯守则听证会周一展开,3个消费者团体要求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取消3年合约,手机合约最多签两年。

公众利益倡权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加拿大消费者协会(Consum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和卑诗省长者组织议会(Council of Senior Citizens’ Organizations of British Columbia)也反对,无线通讯商限制电话在某些国家或网络服务商使用。

它们也说,用户在正常服务范围以外地区使用手机,电讯服务商不该收取高价漫游费。

公众利益倡权中心的劳福德(John Lawford)说:“业者要求客户签订长期合约,用罚则锁紧用户,消费者讨厌终止服务罚款。消费者厌倦上锁手机,他们看到帐单的漫游费,都会感到震惊。”

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在魁北克省加丁诺(Gatineau)主持一周听证会,就它的通讯守则谘询民意,合约限制是其中一个问题。

委员会要为手机合约内容和清晰条文制订全国标准,它说草拟全国守则初稿时听到很多愤怒声音,人们不满无线通讯商的3年合约。

加拿大无线电讯协会(Canadian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反对取消3年合约,它的主席洛德(Bernard Lord)说:“要有选项保证,消费者想签两年合约就签两年,如他们想签3年合约,也有3年合约。”

但消费者团体指出,通讯商提出的两年合约,其实没有什么可选,不算真正的选项。大部分3年合约给手机打大折扣,两年合约除了收取月费,还会收取更高的手机费,很多消费者拣选3年合约。

委员会的守则初稿建议,消费者为额外收费设上限,包括短讯、数据和漫游收费。消费者组织说,任何手机新守则,必须适用于既有合约,包括预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