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3/联国杂志撰文嘲《公民法》漏洞

把加与第三世界国家并论

加通社渥太华电/联合国难民署的《难民》(Refugee)杂志刊载文章,指加拿大的立法存在漏洞,使得本国许多代加人被剥夺了公民身份。联合国将加拿大和越南、孟加拉和津巴布韦等国一起列为公民记录最差的国家。

《难民》杂志的特别报道题为《无国籍者的奇异隐秘世界》(The Strange Hidden World of the Stateless),它特地批评了加国对待所谓“迷失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的做法。

可能上千人失公民身份

据加国政府称,按1947年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有关条款,只有约450人失去公民身份,但有人认为,这个数字多达数千人。

在目前的《公民法》1977年生效前,如果一位加籍男子加入了别国国籍,他的孩子就会随之失去国籍,因为妇女和孩子被视为父亲的动产。

该法律还对跨国婴儿及战争新娘及其子女产生影响-如果他们未能在24岁生日前登记公民身份。

该报告上月公布,恰值联邦政府上周的公民周庆祝活动之前。

查普曼(Don Chapman)出生在加拿大,父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老兵。因父亲把家庭迁往美国并加入美籍,查普曼失去了加国国籍。数年来,他多方努力,千方百计想重新获得加国国籍。他称,联合国报告把一向标榜公正的加国,列入世界上公民记录最糟的国家之列,简直惨不忍赌。

公民及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的发言人沙德-伊芙琳(Karen Shadd-Evelyn)称,将“迷失的加拿大人”和无国籍者等同起来,是不正确的。她表示,许多人因为加入了其它国家国籍而失去加国国籍,并不等于没有国籍。她还称,这个报告不会影响本国在国籍方面的国际名声。

自由党议员泰力迪(Andrew Telegdi)谴责保守党政府上周的施政报告,只字不提公民委员会有关解决这个历史问题的建议。他表示,加国要想保住国际名声,必须使《公民法》符合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

护照过境凸显问题

查普曼是在18岁上,想回加国时,被告知他不再是加国公民的,但大多数国籍成问题的人是在美国推出入境护照要求后,去申请护照时,才得知自己已失去公民身份的。

维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ctoria)人口学家埃蒙斯顿(Barry Edmonston)也因类似的原因失去国籍。他估计,至少25万加人有失去国籍的危险。

范茵丽承认法律需要修改,并承诺今秋将推出一项新法案,解决国籍陷入危机者的问题。但是,联合国报告警告称,通过修改立法可能无法完全消除这些问题,因为每个案例必须深入检讨,需要时间,而草拟新法也需要假以时日,否则只会雪上加霜。

没堵塞法律漏洞 25万第7代加人失国籍

(渥太华22日加新社电)加拿大未能堵塞法律漏洞,一些第7代加拿大人失去国籍,联合国最近把加拿大公民纪录并列津巴布韦(Zimbabwe)、孟加拉(Bangladesh)及越南等国家的类别。

联合国难民署杂志《难民》(Refugees)上月发表特别报告《无国籍奇特隐蔽世界》(Strange Hidden World of the Stateless),抨击加拿大没有妥善照顾所谓的“失落的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说,只有450人因为1947年《公民法》(Citizenship Act)旧条款丧失国籍,但维多利亚大学人口学家爱德蒙顿(Barry Edmonston)估计,起码25万加拿大人可能失去公民身分。

现行公民法在1977年实施前,加拿大男子成为其他国家公民,他们的儿女一并丧失加拿大籍,因为女性和儿童被视为父亲的财产。旧法也影响边界婴孩、战地新娘及其子女,如果他们在24岁生日前没有登记加拿大国籍,就会丧失国籍。

公民及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发表声明,说政府同情“因旧法”丧失国籍的人。范茵丽又说,她打算提出《公民法》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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