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唐炜臻禁制交易至八月

基于公众利益 撤销申请败诉

星岛日报/安省证监决定延长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的交易禁制令,直至今年8月1日。安省证监会将在7月31日上午就有关禁令开庭聆讯。

安省证监会副主席Mary Condon发出的书面裁决指出,证监会在2009年3月17日首次向唐炜臻以及有关的3间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 Associates Inc.和Weizhen Tang Corp.发出交易禁制令,其后多次延长禁制令的时效。证监会得悉安省高等法院在本月1日对唐炜臻进行量刑聆讯,而唐炜臻则以书面要求证监会撤销交易禁制令。

没有代表兼缺席聆讯

证监会前天就唐炜臻提出撤销交易禁令的动议举行聆讯,但唐炜臻或其代表人并未有出庭。证监会基于公众利益,决定维持对唐炜臻的交易禁制令,直至今年8月1日。

唐炜臻及其属下的两间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是于2009年6月10日被安省证监会起诉。唐炜臻及其两间公司各被控以四项罪名,包括:违反《安省证券法》第126.1节涉嫌进行证券欺诈、违反《安省证券法》第25节涉嫌无注册买卖证券、违反《安省证券法》第53节涉嫌非法经营证券发行业务、违反《安省证券法》第38节涉嫌蓄意对证券交易结果作出违法承诺。

被判诈骗罪名成立的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在今年2月1日被安省高等法院判入狱6年及罚款280万元。目前正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