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原居民地位裁决 联邦政府决上诉

加通社/经过13年的法律争拗后,联邦法庭裁定根据《宪法》,在联邦管辖范围内的梅蒂斯族和其他没有法律地位的印第安人,亦属“印第安人”类别,联邦政府决定提出上诉,原居民则声言“抗争到底”。

法律争拗已有13年

加拿大原住民议会、梅蒂斯族(Metis)和其他没法律地位的印第安人,1999年入禀法院,控告联邦政府没根据《宪法》视他们为印第安人,等同歧视。联邦法庭早前裁定原居民胜诉,联邦政府曾表示保留上诉权利。

原住民事务部长邓肯(John Duncan)昨在下议院发言时表示,鉴于联邦法庭的裁决引发复杂的法律议题,为谨慎起见,联邦政府将会提出上诉,要求更高级的司法机关,覆检有关裁判结果。

邓肯又声称,联邦政府向原住民提供的计划和服务,不可超越政府的的财政承担能力。他表示,哈珀政府将继续与原居民组织和省政府合作,继续为梅蒂斯族和没有法律地位的印第安人,增加经济机会。

议会对政府表失望

原住民议会对政府提出上诉表示失望,但不表意外,全国主席拉瓦莉(Betty Ann Lavallee)指摘政府长久以来,一直把梅蒂斯族和没有法律地位的印第安人当作“隐形人”,漠视他们的宪法权、尊严和价值。

她又称,自1999年案件立案以来,联邦政府一直想尽方法中止审讯,议会已有与政府继续角力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