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公司破产索赔次序 债权人先于退休金

加通社/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就一家破产公司有关退休金所衍生的问题作出裁决,认为公司将名下资产出售之后,该些未获偿付的退休金计划并不较公司的担保债权人拥有较优先的索赔次序。

最高院推翻上诉庭裁决

个案涉及多伦多一间名叫Indalex的铝加工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入禀法院寻求破产保护令时,名下两个退休金计划均出现赤字金额。一般来说,当一家已破产的公司售出资产后,退休人士获偿付的次序会排在最后位置,但安省上诉庭(Ontario Court of Appeal)于较早前裁定,退休计划的获偿付次序,应该排在主要担保债权人之前。

不过,最高法院于周五以5比2的票数推翻上诉庭的裁决。法院判词由已退休的大法官德尚(Marie Deschamps)撰写,判词指一间公司有责任确保即使公司结束,退休金计划仍然有足够能力支付已退休员工,但于这个案例来看,公司的担保债权人所受的保障应高于退休金计划。

员工退休金减少一半

法院作出裁决后,受影响的员工仍然能够得到退休金计划中自己所作的供款,但金额就会较他们的全额退休金少约一半。虽然涉及今次裁决的金额只有约700万元,但却减轻了财政出现困难,需要重组的公司的负担。不过,有专家指今次裁决亦代表一间公司准备解散重组时,需要跟退休金计划的代表作出适当交代。该专家又指全国各地的上诉庭将继续就有关公司破产及退休金的问题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