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枫叶卡过期 失身分人数增 中国“太空人”占最多

明报/“太空人”因为枫叶卡到期、未在本地居住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资格的人数,最近五年暴增,2010年有4587人失去身分,几乎是2006年的3倍,受影响的人当中,又以中国“太空人”人数为最多。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向移民部取得有关永久居民被取消的人数统计,2006年共有1,653人失去身分,2007年则有1,845人,但到了2008年,总人数突然“大跃进”增至3,323人,2009年4,147人,2010年继续攀升至4,587人。

失身分人数5年增3倍

以2010年的人数为例,其中在境内被取消资格的人有999人,在境外被取消资格的人却有3,688人。境外失去身分的人,约占总人数的78%。

李克伦对于失去永久居民身分的人数一路上升,并不感到奇怪。他解释,人数突然在2008年增加的原因是,移民部在2003年要求搭机必须出具枫叶卡,于是那年有许多人申请枫叶卡,而枫叶卡又于5年后到期,也就是2008年,引发了第一波的“换卡潮”。

他认为,因为枫叶卡换不成而失去身分的人数,还会持续增加。

他分析,随时间更久,一些“太空人”会对两边居住的生活感到厌烦,又或者看到周遭有人被取消身分,或是自动放弃身分,而不会继续坚持保有枫叶卡。

李克伦补充,移民部有关失去身分的人数统计,并未包括那些不满身分失去而进行上诉的个案。

但一些在境外即被取消身分的人士,他们通常对于继续在加拿大上诉,表现出意兴阑珊。

他表示,失去永久居民身分最多的应是来自中国的移民,尤其许多中国“太空人”,他们忙于在中国的事业,尽管能够来到加拿大小住,但时间均不长,很难累积到5年居住2年,无法满足换发枫叶卡的要求。

至于来自台湾的太空人,则由于加拿大对台湾采取旅游免签证,所以令更多“太空人”主动放弃枫叶卡,而是以旅游签证进出加拿大。

枫叶卡实施 永久居民撤销暴增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统计显示,2003年枫叶卡(PR Card)制度实施后,因换发有居住时间要求,使得丧失永久居民身分的移民人数剧增,从2006年到2010年成长近三倍,这还不包括尚在上诉者。

最新一期移民通讯杂志(Lexbase)取自移民部内部统计显示,2003年开始以枫叶卡做为移民的国际旅行证件后,由于其有效期为五年,且换发时需符合五年在境内住满两年的规定。因此从2006年起,因无法满足居住要求而被取消永久居民资格的人数剧增,其中2006年有1653人,包括境内309人、境外1344人;此后一路成长,2010年已达4587人,包括境内999人、境外3588人。

官员指出,查验居住时间是移民官在审理枫叶卡换发及永久居民旅行证(PRTD)申请的内容之一,因此“居住”的认定是日常程序,并经常获得相关执法机构的通报。而这些数字仅包括PR身分确定遭取消者,若将计入正在上诉者人数将更多。

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人数飙升

星岛日报/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取自移民部内部文件显示,在2010年因没有遵守5年内要在加国住满2年规定,因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人数达4,587人,较2006年的1,653人,增加2,934人,升幅近3倍(见附表)。

5年需住满2年

文件指,渥太华于2003年引进枫叶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作为未成为公民者外游时必须携带的身分证件。换领枫叶卡一直被用作跟进移民出入境纪录,确定他们有否遵守移民加国5年内,要住满2年的规定。

数字显示,无论境内申请换领枫叶卡,或者境外申请永久居民旅游证件(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简称PRTD)来加,因为没有住满规定日数,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人数都大幅增加。移民法规定,加国移民要保留永久居民身分,要达到规定的居住日数的最低要求。在加国以外地区陪伴已经是加国公民的配偶,又或是加国公司,或加国政府在海外的全职雇员,可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