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9/机票广告须列明全价 新例不准有隐藏收费

(多伦多18日加新社电)联邦政府颁布新规例,凡加拿大国内出发航班的机票,广告中必须列明全价,包括所有税款在内,好让民众了解机票实际总成本。

联邦运输部长莱贝尔(Denis Lebel)周二说,广告中向公众发布的票价,需包括所有税项、收费及其他费用,令消费者对机票全部开销一目了然,不能有任何隐藏收费。

任何媒体上发布的境内航班、国内出发航班机票广告,全受新条例的规范。多次违例最高罚款为25,000元。

所谓的“全包”票价,不必包括选择性服务或设施的收费,例如机舱娱乐项目、食物、饮品及行李;但额外收费必须展示,而且要包括税项。

新规则不包括国外出发的航班、旅游套装服务、惠顾回赠计划,及透过团体旅游办公室预订的包机服务。

莱贝尔说:“我们保护加拿大空中旅客,协助他们清晰、直接了解机票全价,以作出明智的旅游选择。

利消费者 航空公司公平竞争

“保证透明的广告,除了消费者得利,也促使所有广告客户进行公平竞争。”

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制定这些新条例,它此前曾谘询业界及消费者利益团体意见,也有会晤省府及外国政府官员。

一些航空公司今年初已宣布,它们将在新例出台之前改变做法,公告机票的全价。代表加拿大主要航空公司的团体,周二发表一份声明,欢迎莱贝尔发布的信息。

而加拿大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亦表示:“我们竭诚欢迎,加拿大运输局进行的公开和意义重大的谘询程序。”

理事会主席佩奇卡斯(George Petsikas)说:“新架构是业界与政府合作的好典范。我们很高兴,新条例澄清信息、扩大透明度,最终协助消费者作出明智选择。”

机票广告须列明票价

加通社/航空业竞争激烈,一方面进行机票价格割喉战,另一方面又巧立名目,以各式附加费弥补成本,让市民无所适从,容易踏入收费陷阱。有见及此,联邦政府宣布,所有源自加国的机票广告,必须列明所有相关收费,让公众容易计算总成本。

包括所有税项手续费

联邦交通部长勒贝尔(Denis Lebel)昨指出,广告中的机票价格,必须包括所有税项、手续费及其他收费,让消费者可以清楚计算购买机票的成本,免除隐藏收费的疑惑。

据悉,这条新规例适用于在加国境内或源自加国、见诸任何媒体的旅游广告,重覆再犯者最高将被罚款25,000元。

然而,这种“全包”(all-in)式的机票价格并不需要包括自选服务等收费在内,例如机内娱乐、饮食等等,但这些自选服务的收费亦必须连同税项列出。

至于获新规例豁免的情况,则包括并非源自加国的航班、自由行套票(package travel services)、忠诚度奖励计划(loyalty rewards programs)、透过商务旅游办公室预订的包机服务等等。

代表加国四大航空公司的加拿大航空委员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发出声明,对新规例表示欢迎。

机票标价藏费用 最高罚2.5万

世界日报记者邱冠铭多伦多报导/联邦交通部公布最新“航空交通法”(Air Transportation Regulations)修正案规定,自即日起凡旅游、航空及相关业者在做航空机票的商业广告时,须将票价与附加费用及税款等分开标示,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万5000元罚款。

交通部长勒贝尔(Denis Lebel)表示,以往有旅游或相关业者在做广告或旅游行程促销时,会因为票价标示不清或刻意省略“隐藏费用”(hiddeen fees),造成消费者的权益受损,甚至引起消费纠纷。“航空交通法”修正案的实施,规定业者必须将基本票价与附加费用及税分开标示,不但让消费者在购买机票前能清楚知道实际购票的金额,同时还可促进业界的良性竞争。

勒贝尔进一步指出,此修正案自去年底开始计划,并与业界代表沟通之后着手制定。新法仅适用于本国起飞的班机,而自今日起的稽查与开罚工作,则是由加拿大交通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负责执行。

航空广告票价与新规定付诸实施,是勒贝尔于18日上午10时30分在皮尔逊机场第三航厦出境大厅宣布,交通署法规部门(Industry Regulation and Determinations)负责人布兰查(Ghislain Blanchard)等出席了发布会。

根据修正案的规定,今后业者在刊登广告出售机票时,必须在既有的票价外,另外注明相关税款及其他附加费用,而不是如以往只标示一个价格;但如额外用餐及饮料、娱乐项目、无线电话等附带的服务,则可不必逐一标示。出发与回程日期、单程或来回、出发地点与目的地等,都必须在广告醒目处清楚刊登。

此外,在网路售票方面,业者必须在顾客点选机票时,栏位会自动跳出对话方块以详述票价、附加费用与税赋;在附带服务的选项上,则逐一标示如过重行李运输费、宠物运输费、第二件行李收费、选位等费用。

布兰查则强调,此法规适用于报纸、电视、收音机、网路、看板等所有媒体广告,对于违规的业者,最高单一项目的罚金是2万5000元,重复触犯者将加重处罚;对于一些小型经销商或个人旅游经纪、仲介,最高的罚金是5000元,重覆触犯者同样加重处罚。

新的法规已经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业者发送,如有违犯者,最快在明年1月2日就会收到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