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5/驾近闪红灯校巴未停车 司机车主同扣分罚2000

【明报专讯】“学校巴士安全周”于今天开始,安省政府提醒司机要遵守校巴交通规则,否则司机及就算当时并无驾车的车主都有机会被罚达2000元兼扣6分。

安省交通厅表示,根据本省交通规例,当司机驾车驶近1辆停在路上,并闪□红灯的校巴之时,都要立即停下,无论该辆校巴是停在同一条线或对头线都一样。

但若有校巴停在有中间石栏的高速公路的对头线的话,就不用停下,只尾随该校巴的汽车才需要停车。

当校巴闪□红灯,同时车身伸出停车指示臂时,表示正有学童上落车,跟□才会收回。但私家车司机要等到校巴的红灯停止闪亮后,才能开动汽车。

冲校巴红灯司机最高可被罚2000元兼扣6分,同时当时无驾车的车主也可受到同样惩罚。

安省校巴协会行政主管唐纳森(Richard Donalson) 指出,尽管本省每天都有160万名学童坐校巴,校巴总共行驶200万公里,但校巴发生死、伤的交通意外甚少发生。

绝大部分涉及校巴的死亡意外,是当学童正上、下车时发生,故今年的口号是“红灯前停下,前面有学童”(Stop on Red, Kids Ahead)。

该协会希望家长教导子女以下守则:(1)上、下车时要望□尾随校巴的汽车的司机,同时要让对方见到你;

(2)留意校巴正闪亮红灯,才好走过马路;(3)当上落校巴时若掉了东西在路上,不要停下拾回;(4)过马路时要步行而不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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