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8/病假不能换钱公仆变得“体弱”

星岛日报/市府为开源节流,于2009年与公务员工会达成协议,2010年起取消以未放取的病假换钱的惯例,此后两年市府职员的病假数目,较之前平均高出三天。

请假次数平均多三日

自多市2010年开始取缔病假换钱的做法,改为容许职员每年最多可有130日有薪病假后,虽然成功节省过亿公帑,但市府职员放取病假的日数却明显增加,由2007至2009年的平均7.9日,上升至2010和11年的10.4日,虽然仍低于全国公务员的平均10.9日,但却远高于私人机构的6.7日。工会员工平均放取的病假日数,亦较非工会员工的6.75日为高。

员工放取最多病假的政府部门头三甲,分别为16.7日的311中心;其次是多市发言人隶属的策略传讯部,有15.7日,以及平均15.1日的就业及社会服务处。

副市长荷礼狄表示,政府仍有能力将病假日数减低,与私人机构看齐。他认为,有许多良好的公务员每年只放取极少病假,只是少数滥用病假的员工把平均数拉高。最新一轮劳资谈判的焦点,将是长期病假的问题,政府将针对性处理有关情况,务求令平均数字回落。

市府发人布朗(Wynna Brown)声称,市政府与工会416分会达成的集体协议中有一条款,指各方须于2014年1月1日前检讨和改善员工出勤率,若出勤情况未如理想,市府和工会必须就改变方案进行磋商。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