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控方倡唐炜臻入狱十年 罚款逾280万

控方倡唐炜臻入狱十年 罚款逾280万

星岛日报/早前被陪审团一致裁定诈骗罪成的唐炜臻,案件昨进入量刑聆讯阶段,检控官麦当劳建议法官判唐入狱8至10年,并判罚唐需缴付逾280万元款项,作为受害人基金;唐炜臻则坚持自己并非骗徒,而是投资界人士,他声言会对裁决上诉到底。

获准保释的唐炜臻,昨日身穿一件锈色毛衣抵安省高等法院出席量刑聆讯;主审法官奥玛华(Alfred O’Marra)原希望唐炜臻预备好其量刑陈词,但唐向法官表示,自被定罪后,一直遭关押,与协助其理顺法律程序的“法庭之友”律师宝施(Peter Boushy)也只曾面谈过10分钟。约一星期前才获准保释外出,他有太多私人事务要处理,未能分身撰写该份量刑陈词,唐透过宝施向法官要求容许其量刑陈词押后宣读。  

投资失利 家庭破碎

检控官麦当劳(Gavin MacDonald)宣读控方量刑陈词时,直接建议法官判处唐炜臻入狱8至10年,罚款超过280万元,他补充该数额是估计唐炜臻涉及诈骗约200名投资者金额所计算出来的。麦当劳又向法官提交了3份《受害人身心评估报告》(Victims’ Impact Statement),受害人在报告中均形容,自从在2009年2月、3月间,唐炜臻告知他们“投资失利”,积蓄及借贷全皆化为乌有后,生活从此堕入万丈深渊,他们均说感到前路茫茫,又要偿还向银行借贷债务,忧虑导致他们需接受心理治疗,更有受害人提到与丈夫因此事闹离婚,弄致家庭破碎。
 
其中一名受害人Debbie Wu在报告中自述说,当得悉投资金钱全泡汤后,饱受精神创伤,终日以泪洗面,难以入眠,且需被转介见心理医生;她说日后只能由以往的每日3餐,节衣缩食至每日一餐。再者,她因为要还款予银行,她不能再往旅游及购买衣服,不再快乐地生活。她的朋友自从知道其投资泡汤后,便避免与她接触,她相信友人恐怕她会向他们借钱。

另一名男受害人则说,自从知道投资金额付诸流水后,他感到生不如死,也不敢告知其他友人相关遭遇,怕被人取笑;他在报告中怒斥唐炜臻是“大骗子”,又说感到自己是傻瓜。他称知道唐被判诈骗罪名成立后感到高兴,对加国司法制度充满信心,他说希望唐终生都在监狱中渡过,并称“如果唐在中国,可能会被毙了”。
 
第三名受害人周女士(Jiong Zhou)则说,损失15万元投资,这笔钱是其多年积蓄,当她在2009年3月份知道投资化为乌有,曾经萌轻生之念,令她要看心理医生,她说也因为这些投资,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使家庭与财政陷入破碎危机。

律师:建议刑期太重

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涉嫌行骗罪立罪名成立,检控官麦当劳建议法官判唐炜臻入狱8至10年,罚款逾280万元。麦当劳于庭上引用多个案例,指部分被判诈骗他人总数以千万元金额的被告,最终被判入狱7年至12年不等,更有认罪者被判入狱6年,故他认为8至10年刑期建议合理;但唐炜臻“法庭之友”宝施则指,检控官建议刑期太重。

检控官在陈词中认为唐炜臻是有预谋地诈骗约200名投资人士金钱,将钱据为己有。不过宝施则认为,检控官所列举的案例中,部分是已有案底前科的经济罪犯,部分诈骗性质较唐炜臻更严重,若检控官将之一概而论,对唐炜臻并不公平。

唐炜臻为自己撰写的量刑陈词仍未完成,法官准许量刑聆讯延续至明年1月9日再开庭。

唐誓言抗争到底

唐炜臻在庭外被问到如何回应检控官的建议刑期时说:“控方可以提出任何建议,我不管,我并不是骗子,而是投资顾问也是投资者,我也在投资中有失利。”至于辩方也需向法官建议刑期,唐称:“若建议的话,我会建议是‘负十年’(negative 10 years)。”唐炜臻声言会对是次裁决“抗争到底”,他已决定就判罪进行上诉。

在整个审讯阶段没有聘请律师而选择自辩的唐炜臻表示,一旦进行上诉,他会考虑聘请律师,至于律师费则依赖社区的有心人资助,他透露已有同情其遭遇及支持他的人士,愿助他筹措律师费。

涉款达6000万不肯认错 控方求判唐炜臻坐监10年

明报/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他被判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成后,昨天在中区法院出席量刑聆讯。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指该罪的入狱刑期通常在5至10年之间;该案检控官麦克唐纳(Gavin MacDonald)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8至10年,但“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则代表被告还价,要求将8至10年刑期减数年,但未有指明要求的入狱期。

检控官麦克唐纳指被告向投资者总共集资5200万至6000万元,那是严重的诈骗。被告一直不承认犯错,故应严惩被告,从而起到阻吓作用。

但律师布斯则说,检控官要求的8至10年刑期太过苛刻,被告曾私底下对他表示不喜欢有任何入狱的惩罚。

检控官麦克唐纳昨天在庭上也要求法官向被告判罚或没收284万元,那是计算出被告从其3个商业户口转帐至其私人户口的总额,应将罚款归还给投资者。

然而,法官奥玛拉质疑罚款后怎样向投资者分配?被告过往总共约有200名投资者,要调查那些有损失、损失有多少等。

奥玛拉说:“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被告追讨损失!”

他续称,反正该量刑聆讯昨天未能结束,要等到1月初继续进行聆讯。他要求检控官对罚款的建议再作考虑,到时再提供较详细的建议才说。

此外,该案检控官麦当劳昨天也要求法官判被告永久不能再做投资顾问的工作。

检控官昨天向法官呈交了3封由投资者写的中文诉苦书,由法庭传译在庭上以英语读出。其中诉苦书1说:“他损失了终生积蓄,……他认为被告应获终身监禁,若是发生于中国,被告已被枪毙。”诉苦书2称:“她损失了15万元,其丈夫当时又失业……令到她患上抑郁病……其子想去美国长春藤大学攻读也无钱……两夫妇因而分居……”诉苦书3表示:“她是从银行借钱做投资,最后损失了13万元,现在仍未还清债项……”

被告向法官要求给他时间去搜集支持他的声明书,部分应来自他的一些投资者,会于下次聆讯前呈交给检控官及法庭。

唐炜臻其后在庭外表示,他打算上诉,但要等判刑后才会提出,同时要有钱才能上诉,故要去筹款。他指他应能筹得数万元的上诉律师费。

唐炜臻 检求刑8至10年

世界日报记者乔森林多伦多报导/被陪审团判定刑事诈欺罪名成立的多伦多投资顾问唐炜臻量刑聆讯28日在安省高等法院举行,检控官要求判监禁8至10年,并要求追回284万元。

量刑聆讯中检控官麦唐纳表示,这是一宗大型的刑事诈欺案件,超过200多名受害者被骗,控方认为类似案件判刑在5年至15年之间,因此控方现在要求法官判刑8至10年,并要求追回284万元。控方审讯期间指控唐炜臻将280多万元投资者的钱,转作唐炜臻公司的运作费用和他自己的个人帐户上,因此要求追回该笔款项,控方表示,如果追回款项,还计划向受害者赔偿。

控方在提出量刑要求之后,还在法庭宣读了三名受害者的声明,三名受害者用中文书写的声明由法庭指派的国语翻译成英语在法庭宣读,第一名单亲母亲受害者说,被骗损失从银行借来的十几万元之后,她就生活在黑暗之中,她感到愤怒和悲伤,失眠和情绪抑郁,需要看精神科医生,现在为了省钱她一天只吃一餐,生活非常艰难,她说虽然唐炜臻被定罪,她却永远不会再变成像以前那样乐观的人了。

第二名受害者说,损失了毕生积蓄,却不能跟任何人说,因为自己本身是保险业从业人员,担心说出之后被人质疑专业能力,所以只能在沉默中受苦,感觉生不如死,这个案是考验加拿大司法系统公正的一个案子,这名受害者希望唐炜臻得到终身监禁的判罚,该名受害者还说,“如果唐炜臻案是在中国的话,他早就被枪毙了”。

第三名受害者说,自己将积蓄多年的唯一的财产—10几万元准备用于买房子的首付交给唐炜臻,这笔钱没有之后,自己的家庭和婚姻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她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听丈夫的劝阻,决定将钱交给唐炜臻,有时候她甚至想去死,她认为可能死后人寿保险可以帮家人还清债。

当法官问唐炜臻对于检控官求刑有何看法时,唐炜臻表示,他今天完全没有准备,根本不知道这个法庭程序,不知道今天要做什么,对于检控官提出的量刑参考案例也不懂。唐炜臻在中午法庭休庭时则向记者表示,他认为自己无罪,就算是坐牢也要上诉。

由法庭指派的“法庭之友”律师布希则表示,根据他所研究的类似案例,有比唐炜臻还严重的案例判刑也只有五、六年,相比之下他认为检控官要求的刑期比那些案件罪犯更严,要求法庭给予唐炜臻一个适当的量刑。

法官最后决定将于明年1月9日再做量刑聆讯,法官也允许唐炜臻提出自己对于受害者声明的意见,并允许他提供一些个人对他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