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入籍要求附语言证明的新规定将于明天(1日)实施,有华裔移民赶紧恶补英文,希望赶得及明年入籍前“及格”。有移民顾问透露,移民部对入籍申请从严检查,已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退件情况严重,连“见多识广”的移民顾问也视入籍案件为“烫手山芋”。
移民部在今年上半年宣布将修改入籍语言规定,且在9月28日宣布于11月1日实施,新规定要求未在本地完成高中或专上课程的移民,必须提供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证明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4级程度,移民部才接受其入籍申请。但55岁及以上的申请人即不在此限。
须达语言标准4级程度
有认为申请人或会赶在过去几个月办理入籍申请,但移民部表示暂时无统计可以说明,同时也不担心有人赶提申请。
新规定对中国移民的影响最大,四年前抵却在去年带孩子回中国学中文的吴小姐,由于还需要再住一年才能申请入籍,令她赶上新规定。
她坦言自己英文很差,尽管已去上新移民的英语课程,但老是记不住单字,也无法以英文与本地西人朋友沟通,为了入籍时参加英语考试,她已在打听请西人教师教她英文。
移民顾问:入籍申请吹毛求疵
事实上,一名金姓移民顾问反映,移民部对入籍申请从严检查,已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有申请人只是因为天数未计算清楚,明明自己的居住时间已足够,却仍是遭到退件,由于需要重提申请,而赶上新规定的改变,必须参加语言考试,才能取得英语能力证明。
他指出,以前若有申请人在居住天数上计算错误,移民官可能代为重新计算,或要求补回居住纪录文件即可;但现在移民部认为申请人必须自行承担责任,一旦计算错误,即可能被退回重新申请,这对一些只是不会计算天数,但实际居住时间已经达到3年的申请人,吃了大亏。
对于什么是属难申请的个案?该顾问说,大体来说,如果在过去4年期间,进出加拿大太多次,令到居住纪录计算繁琐的个案,即可能是移民部加强检查的个案,而这些个案,即使是在截止期限前提出申请,也难保随时会被要求补件而遭退回。
移民部发言人加布里埃尔(Tiana Gabriel)强调,11月1日新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语言能力证明,但并不代表有关语言要求已经改变,而事实上,移民部在1947年首度实施《加拿大公民法》(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时,就要求公民必须具备一定英语或法语能力,现时只是要求申请人提供“客观的”证明而已。
去年,移民部共收到223,040宗入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