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7/法庭使用社交媒体 倡设全国指引

(满地可26日加新社电)一些法官和司法界代表建议设立全国法庭指引,对社交媒体敞开大门。

在法庭使用社交媒体,各省的政策不一,一些省政府根本没有政策。

加拿大法庭技术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Court Technology)现在建议,人们出席公开法庭聆讯,均可使用设定静音或振动模式的电子装置,除非主审法官有特别要求。不过,用户也有义务遵守新闻禁制令。

加拿大法庭技术中心希望为全国法庭设立一份标准指引,因为各地法官都要面对这种较新的社会现象,比如使用推特(Twitter)、脸书(Facebook)。

该中心的指引草拟委员会成员宾德曼(Stephen Bindman)说,更多人使用社交媒体,依赖它们传递信息。

他说:“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对妥善执法非常重要,我们认为它是促进开放法庭原则的方式。”

卑诗省和沙斯卡寸旺省上月推出新政策,允许“认可记者”和律师,在审讯庭上使用电子装置,沙斯卡寸旺省甚至允许人们在法庭发送推文。

安省曾有多名法官,在瞩目案件审讯中处理社交媒体问题,但全省没有政策。前渥太华市长奥布赖恩(Larry O’Brien)被控运用影响力,法庭允许发送推文。安省伦敦法庭审讯拉弗蒂(Michael Rafferty)奸杀8岁女孩案时,也允许使用推特。但京士顿法庭审理沙菲(Shafia)家族的保全家门名声杀人案时,就完全禁止使用社交媒体。

委员会说,法庭允许使用社交媒体,确实存在风险,比如干扰庭审、违反新闻禁制令,以及对目击证人安全的顾虑,但基于开放法庭原则,社交媒体不应完全禁止。

宾德曼说,事实上,即使法庭内不许使用电子装置,记者可以走出法庭,在走廊使用,他们那么做,可能错过重要的证据、忽略背景资料,也有可能造成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