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3/安省新道路交通法生效,旺市4飚车族遭扣车

明报/新修订的安省“道路交通法”于9月30日凌晨正式生效以来,除了在400系列高速公路捉到并即时扣押了约50辆快车外,约克区警方在新法实施短短两天内,亦已拦截了4名超速逾50公里的司机。

这令人知道飚车超速50公里不单在高速公路发生,即使在速限只有几十公里的城市马路也有发生,因而也更危险。

约克区警方表示,以上4宗涉及超速驾驶的交通违规案件均发生在旺市,其中的第一名违规司机于9月30日凌晨12时15分,在旺市邻近伊斯灵顿路的7号公路上被约克区警方截停,其驾驶的Hyundai Tiburon跑车在道路限速为60公里的路段上,竟以127公里的时速狂飚。

第二名违规司机所驾驶的本田思域私家车,于9月30日凌晨1时34分,在旺市邻近Creditstone路的7号公路上被警方拦截,其时速在道路限速为70公里的路段上超速了51公里。该名司机不仅超速驾驶,且醉酒驾驶,并因拒绝在路边接受酒精含量测试而被警方拘捕。

第三名违规司机于10月1日凌晨12时25分在旺市邻近伊斯灵顿路的Napa Valley路上被警方拦截,其驾驶的平治SL500豪华房车在道路限速为50公里的路段上,竟然以124公里的时速狂飚,超速74公里。

第四名违规司机所驾驶的Oldsmobile Intrigue私家车,于10月1日凌晨12时40分在位于旺市邻近伊斯灵顿路的Rutherford路上被警方截停,其时速在道路限速为50公里的路段上竟超速了70公里。

上述4名超速的违规司机均已遭到约克区警方的检控。而根据新版“道路交通法”第172条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在市区内的街道还是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汽车的时速超出道路限速50公里或以上者,警方都有权将超速汽车当场没收并扣押7天,吊销司机驾照7天,并根据违规司机的违法程度,处以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或最长为6个月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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