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市府禁翅越权 渥京或插手

不排除采法律手段阻市府执法

明报/正当温哥华市府考虑连同列治文及本那比3市联合禁售鱼翅,列治文保守党国会议员黄陈小萍昨日代表联邦政府强调,规管鱼翅入口、确保入口鱼翅并非以残暴手法采割,是联邦的范畴,市府要立法禁翅根本缺乏理据,如市府真的立法并执行惩罚,则不排除联邦政府会以法律手段回应。她昨日更当场食鱼翅,并说:“好味、好味!”

黄陈小萍昨日在列治文一间酒家举行记者会,她强调联邦政府从来无意禁售鱼翅,并且认为鱼翅是中华文化饮食的一部分,禁翅已经变得太政治化。

她说,事实上,规管鱼翅是联邦范畴,联邦海洋渔业部(Department of Fisheries and Oceans)已经对管制鱼翅买卖,包括出入口管制,保护濒危品种,以及对环境影响作出了评估,例如联邦政府早在94年已对只要鱼翅不要鱼身的残暴割取鱼翅手法作出立法禁止,既然联邦批准鱼翅入口,就不能禁止鱼翅售卖。

她解释,如果市政府以“环保”为理由去立法禁止城市买卖鱼翅,“这个理据是不合理的”,就算立法后亦无任何实权执行附例。

对于联邦政府会如何对付无权立法及执法的多个市府,黄陈并无清楚阐释,重申联邦无意立法禁售鱼翅,但如果市府真的执行禁翅附例、开始执行罚则的时候,不排除联邦会诉诸法律手段。

她续称,早前大温地区其他城市如满地宝,北温等对禁翅进行立法,只是形式上的行为,因为那些城市内真正售卖鱼翅的餐馆甚少,立法实质的影响甚少,但现温、本、列3市若然为禁翅立法,受影响的华人餐馆不计其数,故联邦政府需要站出来澄清立场,明确表示联邦政府目前并不会立法去禁翅。

发言过后,黄陈小萍更亲自品尝由亚洲餐厅东主协会主席钟日刚奉上的一碗鱼翅,更边吃边说鱼翅:“好味、好味!”

她称酒家所供应的鱼翅若然持有来源证证明是合法入口,根本毋须作出任何额外立法禁止其售卖。

另外,黄陈在发言及后来发表的声明中指出,动议立法禁售鱼翅是新民主党的主意,她要求新民主党停止这一种漠视华人社群意愿,违反其传统的行为,新民主党强行立法只会危害奉公守法的渔业人士,对真正影响环境的非法捕鱼行为无实质打击作用。

本报昨日就黄陈的言论向新民主党寻求回应,但到截稿前没收到消息。

反对售卖鱼翅的Sharks Truth则对黄陈小萍表示失望,认为应该尊重大部分加拿大人的意愿,又认为目前的联邦法例根本无法证明入口鱼翅是否一定以人道理由采割。

而早前在卑诗城镇联邦提出禁翅的北温市议员则表示,如果联邦政府认为毋须禁止,那应该拿出科学化的报告出来证明食用鱼翅不会导致鲨鱼濒临灭绝。

联邦开腔反禁翅 立法形势逆转

亚洲餐厅东主协会主席钟日刚昨日表示,前晚黄陈致电给他告知联邦政府的立场时,他感到喜出望外,并立即写电邮给列市市长,他认为现时形势已经改变,有信心温、本、列3市联合立法禁翅一事将不获通过,他认为列市若不带头立法,其余2市亦不会自行立法令市内中餐馆生意蒙受损失。

钟日刚昨日与黄陈小萍一同出席记者会,他表示有信心列市不会就禁售鱼翅立法,若然列市既不与温、本两市合作,又不带头立法,温、本两市若然自行立法,只会令华裔全数前往列市食用或购买鱼翅,令自己市内的中餐馆蒙受损失,如此一来,全部城市必不敢立法,3市联合立法禁翅一事即分崩瓦解。

他亦同意黄陈小萍的言论,指出温、本两市的新民主党成员作出完全漠视华人传统及意愿的行为,是极为不智,那些提倡禁翅的政客原以为可透过立法禁翅,以环保为名希望博得非华裔族群市民的选票,他个人形容这些捞取政治筹码的手法为低俗,并对其表示不屑。

他最后指出,自己已在得悉联邦政府表明反对立法禁翅之后,立即电邮给列市市长马保定,而他透露马保定表示“很期待黄陈小萍的说法”,但马保定于截稿前仍尚未就事件作出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