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5/台湾女证人影碟呈堂 唐炜臻认06年已没钱

明报/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昨天继续在多市中区法院审讯。出庭作供的女投资者M. L. Lin将她拍摄的影碟作呈堂证据。

而该影碟显示,于2009年2月在大多区假日酒店举行的投资者大会中,当被告被投资者追数时,他说其实于“2006年时已无钱……只有很少钱”。

2006年蚀剩1400元

当被投资者问为何无钱时,他说他总共集资5900万元,约有3000万元是给了投资顾客。其余2900万元,于2006年蚀了1000万元,再于2007年蚀1500万元,他的帐户于开会时只余下1400元。

上述证人是台湾移民,她说首先是从友人处听到唐炜臻的公司,其后被告的职员告诉她99%的投资款项会放于“安全”地方,例如政府债券,只有1%用作例如外币等交易。由于回报率极高,故她于2008年2月将15万元投资了于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

她指于同年4月,再投资多5万元。其后于同年8月要求取回5万元,试验取款是否容易。该5万元于1周后便转帐到她的户口中。由于感到要取款时也颇快,加上被告出席了多项演说活动,令她感到其投资颇安全,故于同年12月再投资多12万元。

不久,由于听到有传言指被告的基金出现问题,她便要求取回该12万元,但被告多次推迟,指正忙于办北美华人财富高峰论坛,说论坛结束后才让她取款。其后一直未有还款。

她续称,至2009年2月,被告向投资者说暂时未能还款,希望投资者继续相信他,日后定会还钱。

上述证人的妹妹M. H. Lin昨天也出庭作供称,她首先于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投资了15万元,其后见到被告的派对有政府官员出席,便加码再投资7万元。她于2009年1月,曾向被告公司职员多次要求要取款5万元,但一直未能取出。她表示,她未有出席于2009年2月在假日酒店举行的投资者大会,但其姊及丈夫有出席,并拍摄了开会过程。

她说,两个月后再举行投资者大会时,被告要求出席者签名,同意让他继续进行交易。 她见由投资者选出的“顾客委员会”代表都有签名,故她也签了名。她说:“那可能是她们最后的一个希望!”该案今天继续审讯。

唐炜臻称操盘亏蚀客户大会录像呈堂

星岛日报/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涉嫌诈骗罪一案,昨天继续在安省最高法院审理。一对来自台湾的林姓姐妹将资金转入唐的公司进行投资,直至2009年2月,唐在万锦市召开的一次客户大会上,告诉客户其帐户中只剩1,400元。姐姐曾出席该次大会,并以摄像机摄录开会时情形,有关影像昨由控方提交法庭作为呈堂证物。

损失金额达2900万

影像显示,唐炜臻声称数年来接受客户委托投资的总金额共5,900万元,其中3,000万元陆续被客人提走,其余2,900万元大多在操盘时亏损。是次大会在万锦市一间酒店举行,与会者讲普通话,控方要将对话内容翻译成英文,供主审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对照。

台湾的林姓姐妹出庭作证,两人均指约在2008年1月由一名女性友人介绍,与一位吴先生见面。姐姐指吴先生声称在唐炜臻公司投资,亦替唐炜臻工作担任其经纪(Agent)。两人与吴见面后,再经吴带领分别到唐炜臻的公司及其家中与唐见面。

两姐妹其后在吴的指示下,分别于2008年2月及4月,各自将15万元投入唐的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公司,然后通过吴先生提供给她们的用户名及密码,在该公司网站登录自己帐户,查看每日投资收益情况。姐姐于8月再追加投入5万元,之后不久取出以试探可否顺利由投资帐户中提款。结果钱很快回到自己帐户,令她放心。两姐妹在2008年12月又分别增加12万及7万元给唐炜臻投资。

台姊妹索款遭推搪

2008年12月期间,外界传言指唐炜臻的公司出现问题,两人于12月中下旬起,多次向唐及其公司职员提出提取部分投资款项,但唐推说忙于筹备第二届“北美华人财富高峰论坛”,之后便会退钱给她们。

该峰会2009年1月17日举行,此后不久唐炜臻在办公室一连数日举办公开操盘演示。姐姐指在首日上午前往观看操盘情况,唐声称当天赚了钱,但不久情况转坏,姐姐表示,在2009年2月5日有一批客户在一家自助餐厅聚会,唐当时也在场。当时她与许多客户都经历过多次向唐公司要求退款而不得要领情况,但均没有明说。不过当天有一位太太则公开讲要钱要了很久,当场要求唐还钱。唐炜臻回应说很快可以还钱,并要大家继续信任他。

其后投资人于2月27日在万锦市一家酒店集会,要求在场的唐炜臻交代帐目。林姓姐姐与妹夫两人在场,并对会议情况进行录像。

证人中的妹妹表示,唐在会上曾讲可以还钱,要大家签文件要求他可以继续操盘。法庭出示一份由投资者签名要求唐继续操盘的文件,证人也签了名。她指当时已成立客户代表大会,她看到大家都签,所以也签名。证人表示,当时感觉这也许是(取回投资的)最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