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2/温哥华性工作者 准挑战反卖淫法

星岛日报/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驳回联邦政府的上诉,裁定一群温哥华性工作者可以挑战本国的反卖淫法。代表性工作者的枢轴法律协会(Pivot Legal Society)形容这是一场漫长的争取和作战,而西岸妇女法律教育和行动基金会(West Coast Women’s Legal Education and Action Fund)则指这是性工作者的胜利。

联邦政府决定上诉

此次亦是今年本国性工作者的第二个重大胜利,在本年3月,安省上诉庭就反卖淫法的部分条文件出重要裁决,联邦政府已决定就安省法院的判决作出上诉。

代表该群性工作者的温市东端性工作者联合反对暴力协会(Downtown Eastisde Sex Workers United Against Violence Society ),联同退休性工作者基丝巴克(Sheryl Kiselbach)早在2007年展开挑战加国反卖淫法的法律行动,指出本国的反卖淫法侵犯性工作者享有包括平等的宪法权利。

当年的卑诗最高法院法官裁定,该协会和基丝巴克无法律权利去挑战反卖淫法,于是该协会与基丝巴克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希望能争取性工作能非刑事化。卑诗上诉庭其后裁定该协会及基丝巴克拥有公众利益权去挑战反卖淫法。联邦政府其时不服裁决,决定上诉。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以9:0一致维持卑诗上诉庭法官的裁决,这意味着该协会可以再透过卑诗最高法院,对反卖淫法进行法律挑战。

目前是社区工作者的基丝巴克表示,很高兴可以就反卖淫法作出法律挑战,让她可以有机会在法庭上告诉法官,反卖淫法如何影响性工作者,不过遗憾的是要花5年时间才能得到周五这结果。

卖淫合法化运动再胜一仗
高院准妓女团体挑战刑事法

明报/性工作合法化运动再胜一仗。加拿大最高法院批准温哥华维权团体提出诉讼,挑战现有刑事法中的规限。加拿大最高法院就合法化运动兴讼挑战刑事法是否可行的问题在周五宣布判决,指出由于公共利益而挑战现有法律的相关规限应该逾宽松愈好。

最高法院法官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代表9位法官组成的裁判团撰写判决书,判定兴讼团体“性工作者团结对抗暴力协会”(Sex Workers United Against Violence Society)的诉讼可以进行,在法庭内挑战现有法律。

他认为,刑事法中有关性工作的条款牵涉到的宪法问题是一个严肃问题,而兴讼团体与这个问题息息相关。故此批准相关团体兴讼。

由于这一判决适用于其他诉讼,故此温哥华团体上庭的日期可能要押后,因为安省另一宗类似诉讼入较早,在2007年。

但温哥华诉讼的其中一名律师佩西(Katrina Pacey)认为,那一宗诉讼先上庭并不重要,大家均是一心一意让加拿大的性工作法律得以废除。

维权团体声称,由于现有刑事法禁止性工作者在妓院内工作;禁止出言招揽嫖客;禁止从性工作者身上获取利益等条款表面上保护性工作者,其实令性工作者陷入更为不利的处境,逼使性工作者转入地下,更容易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