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医疗失误有效期仅两年
-潘敏红产子大量出血死亡 父子起诉医院争斗四年
-陈秀兰分娩亡 丈夫无钱诉讼
多市近年华裔病人死亡事故 追究医疗失误有效期仅两年
星岛日报/多伦多近年发生多宗华裔病人就医期间不幸死亡事件,由于加拿大和中国的医疗及法律体系不同,如何为死者讨回公道及索偿,需要寻求法律协助。顾克思泰律师楼的靳律师表示,追究及索偿有多项需要留意的地方。
靳律师指出,起诉医院的有效期是两年。从医疗事故发生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决定起诉医院,首先要找律师,然后向相关专业协会投诉。
根据不同的起诉对象,诉讼人投诉对象可包括安省医学会(Ontario Medical Association)和安省注册护士协会(Ontario Nurse Association)等专业协会。针对某医生或护士的投诉,将被专业协会记录在此人的档案中,并且会终身保留。
医护组织接到投诉后会给投诉人一个档案号码,展开专业调查。由于调查结果或将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做得很详细,包括索取事发时病房的录像和寻找目击证人等。
靳律师说,法庭诉讼是否能胜诉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支持,所以取证工作十分重要。诉讼人从专业协会取证的同时,也可向律师楼指定的医生和护士寻求帮助。
律师楼配备的医生和护士负责审视从医院获取的医疗报告,与专业协会进行的免费调查不同,律师楼将收取费用。
仲裁阶段可以和解
靳律师说,律师楼的调查可能与专业协会的调查不同,例如专业协会可能认为医生或护士的失误在允许范围之内,而律师事务所可能认为失误已经超过范围,这种分歧要交由法庭判定。她强调如果律师楼在审视医疗报告后,也难以发现医院方面有失误,意味打赢官司的机率很低。
取证后,诉讼人首先要经过仲裁期(Mediation)。期间控辩双方都会公布案件相关的档案和文件。律师与医院方面将就分歧进行讨论和谈判。很多案例中,诉讼双方都是在这个阶段取得和解。
如果仲裁期内无法达成共识,将进入事证开示(discovery)阶段,由双方律师根据证据,对原告和被告进行交叉盘问。
搜证到庭审需时五年
靳律师说,该阶段仍是在诉讼双方内部进行,未进入正式庭审阶段。双方仍然有可能达成和解。如果无法和解才转入正式庭审,将包括预审(Pretrial)和庭审(Trial)。
从收集证据到进入正式庭审,至少需要四、五年时间。
靳律师说病人为了保障自己,入院后要尽量保留证据,如果英语水平不高,在入院时应找精通英语的熟人担任翻译;不仅便于沟通,在发生意外时也能作为证人。听取医生通报病情时,可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将对话录音。将来发生事故,这些录音都可能成为有力证据。患者入院后,院方出具的医疗报告一定要保留好,否则将来重新找医院索取可能非常麻烦。
靳律师特别强调,对于被送入深切治疗病房(ICU)的患者,一定要确保亲属朋友全天候在场;在遭遇医疗事故后,应首先召律师谘询,获取法律建议。
潘敏红产子大量出血死亡 父子起诉医院争斗四年
星岛日报/中国移民潘敏红于2008年5月在士嘉堡慈恩医院(Scarborough Grace Hospital)分娩,大量出血引致死亡,其夫何革胜四年来经历漫长法律诉讼之路。
何革胜最后一次在慈恩医院门前抗议是2009年5月22日。他当时独自举着标语牌,站在医院前的人行路上。
过去四年,何革胜要工作和照顾一对子女,包括只有四岁的儿子艾伦。“我一直都没有放弃向院方追究责任。(事发)第一年我在医院门前抗议;第二年起诉有效期满前,我还是找不到律师。曾谘询过三、四名律师,但都不受理我的案件,直到今天我还在以个人名义起诉。”
不能干涉律师决定
何革胜说,最初与医院的诉讼中,他和两个孩子都是起诉人。根据规定每个起诉人都必须有代表律师。法庭指定儿童律师办公室(The office of children lawyers)为孩子们的代理律师,但分析案情后,律师认为官司没有胜算。
“我没有钱为孩子单独请律师,只能用法庭指派的儿童律师。结果律师要撤诉,我反覆要求他们不要撤诉,说我有信心找出充分证据,但律师说我不能干涉他们的决定。作为父亲的我不能代表孩子,也不能干涉律师的决定。现在成为了我一个人与医院打官司。制度就是这样的,没有办法。”
成功率单位数字
孤军奋战的何革胜一直没有放弃。经过四年的努力,目前仍未进入庭审阶段,不过将会展开事证开示(Discovery)程序,控辩双方进行盘问。何革胜终于有机会把存在心里多年的问题,面对面向潘敏红的医生提出。
对于这场与医院的官司,何革胜说每一步都很艰难。总结这些年法律诉讼的经验,何革胜感到,病人告医院在加拿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曾在新闻中看过:在加拿大,病人告医院成功的机率是个位数。何革胜说,即使困难重重仍将坚持下去。“有人劝我放弃,我跟他们说,即使放弃,我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放弃的人。”
陈秀兰分娩亡 丈夫无钱诉讼
星岛日报/福建籍移民陈秀兰亦在慈恩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后身亡,丈夫郭建华曾表示要追究法律责任,但事隔四年,如今他几乎没有可能对法院提出诉讼。“我觉得非常遗憾,很对不起太太。找了很多律师但都觉得没有把握赢,不接受在官司打完后,按赔偿金分成的方式付费。有律师说若打这个官司,要先行准备四万元。我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的钱。”
郭建华和四岁的女儿租住在士嘉堡一栋民宅的地库,他提到妻子分娩身亡时潸然泪下,内心充满愧疚。郭仍在生产光盘的工厂打工,每月工资一千多元,加上女儿的牛奶金,每月收入刚过两千。他强调希望能得到公益团体帮助,继续同医院打官司。如果能打赢官司,他愿意捐出赔偿金协助其他人起诉医院。“岳母打电话一说起秀兰就哭, 但她了解我的难处,说不打也不会怪我,但我觉得不起诉医院就太对不起妻子。”
郭建华称对加拿大医疗事故的处理特别失望。这场官司对郭建华几乎已成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没有在事发两年后对医院提出起诉,如今过诉讼期。2008年事发前,郭建华已向加拿大移民局递交团聚移民申请,但妻子去世令申请作废。目前他持工作签证,已递交人道移民申请。
郭建华说,女儿Cindy在加拿大出生,当年妻子选择在加拿大生产,也是认为加拿大环境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他在中国的工作都辞掉,如果现在回国,生活可能会更加困难,所以没有想过送她到中国抚养。
女儿常梦话要妈
郭建华随身携带的女儿的照片,照片中的小女孩留齐耳短发,是一个身体结实的小姑娘。郭建华遵照心理医生的建议,把妻子的照片都收了起来,免对女儿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妻子离世后郭建华父兼母职,特别注意女儿的饮食和个人卫生,勤洗澡、多喝牛奶、饮食均衡,尽量不生病,不去看医生。女儿每天6点半起床,洗漱完毕由他送到日托中心。郭建华说女儿懂事,能感到家里少了一个人,晚上睡觉常说梦话要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