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国会议员促还胎儿基本人权

刑事法规“人类”定义沿用400年

星岛日报/加拿大法律目前对未出生的胎儿,不视为有独立生命的人,他们得不到基本人权的法律保障。联邦国会议员施活华(Stephen Woodworth)提出312动议,要求国会成立委员会,寻求科学证据探讨“人类”定义。

施活华在多伦多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他提出312动议的缘由。他指出根据《加拿大刑事法规》第223(1)分项中所提出有关“人类”的定义是,一个婴孩出世必须从完全脱离母胎一刻开始才算是人类。

施活华表示,这个400年前沿用至今的定义,在现代社会来看令人感到震惊,因为有别于现时世界上多个国家的定义;不仅在现世纪的医学论证上不能立足,同时更令母胎中的胎儿失去基本人权。他说,提出312动议并非要进行立法,而是要求当局成立委员会,通过医学证据及科学方法寻求答案,希望每一个人得到公平对待和法律保障。

代表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Toronto Chinese Catholic Task-force)的江如天称,胎儿在母亲体内完全依赖母亲,但不表示母亲拥有胎儿的生存权利。这既关乎未出生婴儿的生存权利,通过现今的科学技术探讨这条历史悠久的法律,才是解决纷争之处。加拿大提倡自由与平等,所有人受到法律保护。

教育委员谭国成表示就此事曾与多位家长讨论,综合父母的经验所得,怀孕期内可以听到未出生婴儿的心跳,确实感受到小生命的存在。

首要教育者家长协会(Parents As First Educator)代表Teresa Pierre说,这条400年前定下的法例仍然采用,事实上,当年没有先进的医疗设施,可以看见胎儿在母腹中如何活动。这项动议议题涵盖婴儿生存、怀孕与分娩的权利,希望加国的法律反映科学知识,让每个人得到保护和尊重。

第21天心脏开始跳动

医学上,受孕后第三周,胎儿心脏和血液循环系统早已形成,于第二十一天开始跳动,在受孕后的第七周可用超声波听到心跳声,可察觉到四肢有活动;第八周胎儿会握起拳头来,第十一至十四周在母胎内自由活动,于受孕后的十七周开始胎动。母亲和其他人都能感觉到胎儿的活动,显示出胎儿是应受尊重的真实生命。

华社撑审议“人”定义 国会议员动议修改刑事法条款

明报/大多区一批以华人天主教团体为主的人士,昨天举行新闻会,对国会议员施活华(Stephen Woodworth)提出的要求重新审议“人”定义的动议,表示支持。

选区在秦基拿──滑铁庐的施活华议员,昨天专程来到多伦多新闻会现场,再次说明其动议的立场。

他表示,目前在加拿大刑事法中,婴儿要完全离开母体,才算是个人。换言之,“未出世的婴孩不是人”。这一条法律条款源自英国普通法,已经有400年历史,在加法律系统下也沿用至今。

他认为,该条法律条款,是将相当一部分人阻挡在“人”的大门之外。现在有科学证据,显示婴儿早在从母腹降生之前某一时段,已经成人,许多加人也持相同看法。

施活华国会议员所提312号动议,就是要求国会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以当今所具备的科技知识,来审议刑事法中有关人的条款,并审议该条款具有的法律影响和结果。

昨天与会的人士表示,施活华所提要求,相当有限,仅仅要求对这个事关重大的问题,进行一番研究和审议,因此理当获得支持。也有人表示,加拿大刑事法沿用多年的有关人的定义,和21世纪的医学证据不符合,是时候按照当今科学证据改变,以确认每个人根据加国法律都是人类。

一些人士发言中也提到反对堕胎,而施活华则表示,“刑事法223(1)定义人的条款的改进,比堕胎问题更加重要”。可以想像,虽然施的动议到本国刑事法中重新界定人的定义,还有长路要走。不过,如果一旦达到这个改变,自然会给反对堕胎者提供理论根据。

已获逾4000支持动议签名

会议召集人陈嘉年表示,数以千计跨族裔跨宗教人士因忧虑现时的这个有关人的法律定义,可能给后代带来深远影响,因此决定展开行动,支持这个动议。经过各机构团体的努力,迄今已经收到超过4000个支持312动议的签名。希望更多人支持这个动议,使其有机会在国会通过。

昨天与会团体包括: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华人福音教牧同工团契、哥伦布骑士会、加拿大每日生命、家长第一教育者协会等。

胎儿享人权?联邦议员提议

世界日报记者翁晓青多伦多报导/联邦议员伍德沃斯(Stephen Woodworth)提出312号动议(M-312),要求国会成立专案委员会,重新界定人的定义,给予未出世的胎儿基本人权。该动议将于下月在国会进行最后的辩论并表决,目前已经征集到4000多个支持的签名。

支持312号动议的团体27日在多伦多举行记者会,专程从基庆纳赶来的伍德沃斯表示,加拿大刑事法第223(1)款对于人的定义是,婴儿在出生过程中完全脱离母体才算是“人”。这是一条缘自英国、有着400年历史的法律;400年来医学科技突飞猛进,人们可以通过医学仪器观察到胎儿器官的形成、心跳、四肢移动,显示胎儿在出生之前的某一时刻已经具有了生命,而不是钻出产道后才幻化为人,然而本国法律对人的定义还停留在400年前。

伍德沃斯表示,为何法律对人的定义如此重要?是因为有权利的人能够以法律裁定对方为非人类,而随意剥夺弱小人类的所有人权。如果允许任何法律裁定某些人为非人类,谁会是下一个?

支持该动议的召集人陈嘉年表示,胎儿在母体内是一个生命孕育的持续过程,也是人类,其生命应该被尊重。加拿大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312号动议只是要求成立委员会,检讨有关人类的定义,探讨一个人存在的医学证据,因此应该支持让动议获得通过。

哥伦布骑士会成员郭咏观医生,昨日从医学的角度,阐述了人类从细胞、分裂、繁殖、形成和长大的过程。

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江如天表示,婴儿在母亲体内完全依赖母亲,并不表示胎儿的生存权利应该受制于母亲。正像3岁小朋友所需要赖以维生的食物全都来自父母,亦是“完全依赖母亲”,但法律不会允许父母拒绝养育3岁儿女、不供应其生活所需,而让其饿死。其分别在于法律在何处分界,何时才是一个“人”。

作为国会的私人提案,312动议曾于4月份在众议院进行过辩论,并将于9月21日进行第二轮辩论,9月26日在国会表决是否成立委员会。包括国际全备福音商人团契、维护生命运动联盟、首要教育者家长协会等在内的多个族裔团体,在社会上发动支持动议请愿活动。他们昨日将已经征集到的4000多个支持签名,转交伍德沃斯带往国会,团体还撰写了一封致总理哈珀及国会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