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5/联邦技术移民延审个案 移民部败诉

-移民积案官司首轮报捷
-申请人视判决为“重大胜利”
-挑战移民部获胜 移民律师感鼓舞
-联邦技术移民延审个案 移民部败诉
-28万名专业移民申请重燃希望 法院裁定“一刀切”欠理据
-卑诗商业移民类今改例 取消初审部分退款


移民积案官司首轮报捷
初审合格个案须发审核结果

明报/中国技术移民旧案申请人挑战移民部的诉讼首波告捷,联邦法院法官伦尼(Rennie J.)昨日对首批申请人要求限期结案的诉讼作出判决,法官认为,移民部并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查,法官并对移民部发出执行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之内(10月14日之前),对已经获得初审合格结果的诉讼代表人梁东(Dong Liang,译音)发出最终审核结果,而与梁东处境相同受惠判决结果的申请人总共有35人。

35申请人受惠于判决

对诉讼人数最多的“一刀切”申请人(即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但在2012年3月29日前未获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判决是否适用于他们,则由于判决书中未交代,代表律师莱希(Tim Leahy)将会向联邦司法部要求解释适用范围,并作确认。

梁东是在2007年10月申请,在中国的职业是资讯科技计划经理(IT project manager),他在2010年3月获得移民部通知初步审核结果,告诉他在技术移民计分上取得了81分(技术移民的合格分数为67分)。

但梁东又多等了一年半,还未能收到最终审核通知,移民部只是在2011年6月寄来一封信,解释“由于处理中的申请已能满足既定目标,所以对2008年2月27日之前的申请未积极处理(we are not actively processing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ases)”。

首批885名旧案申请人,最多来自中国及印度,他们由多伦多律师莱希代表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法官命令移民部,限期完成申请。

须120天内发最终审核结果

莱希分析,法官的判决令35名与梁东情况相同的申请人,在120天之内,收到移民部对他们的最终审核结果。

判决对“一刀切”影响未明

他说明,这些申请人,均是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申请,且已获得初审合格,法官认为,对这些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移民部完全没有理由拖延不发出最终决定。

但对于诉讼案中有约700人,在2008年2月27日之前提出申请,至今仍未收到初审结果的申请人(即符合移民部提出“一刀切”的申请人),是否也可以获120天加速完成审核?

莱希说,法官的指示并不明确,法官虽曾提到其他申请人的情况也应该受次判决“引导”(guided),但却并非称受判决“规范”(bounded),因此他会向联邦司法部要求进一步解释,看那些未有初审结果的申请人,也能获比照待遇,在120天之内获发审核结果。

将向司法部要求解释

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移民部长有权筛选申请人,也可以制定影响申请时间的各项决定,但移民部长却不能无理由拖延申请,更不能以后来新发出的“部长指示”(

Ministrial Instruction),作为拖延旧案审查的理由。

移民部对此案无法上诉

移民部方面虽然也提出上诉重大问题,但由于未获法官批准,移民部对此案已无法上诉。

申请人视判决为“重大胜利”

明报/人在中国的技术移民申请人姜一鸣,视昨日法庭的判决为申请人的“重大胜利”。

他相信,在法官判决确认移民部必须对无限期拖延申请结果负起责任后,等于开启先例,影响未来法院对受“一刀切”影响集体诉讼的判决方向。

姜一鸣虽然也参与了莱希代表的申请人诉讼,但他并不像梁东一样在2012年3月29日前已取得初审结果,所以还不确定他是否会被比照,在120天内作出最终审核。

姜一鸣昨日收到律师莱希有关判决结果的电邮,他以为自己应该也适用120内发出最终审核的判决,但后来看到律师说明,又似乎不确定自己是否在受惠范围内,律师莱希将向联邦司法部了解,确认适用范围是否扩及所有参加诉讼的885人。

不过,姜一鸣认为,有关判决其实是为将来“一刀切”集体诉讼指引了一条方向。

他的看法是,从法庭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无法接受移民部拖延申请的各种藉口,而这个态度,对于今后类似的法律诉讼,料将会造成深远的影响。

挑战移民部获胜 移民律师感鼓舞

明报/移民律师王仁铎对昨日联邦法院对首批有技术移民申请人挑战移民部获胜,感到鼓舞。

他说,判决透露出法官对申请人的同情,愿意就个别申请人所提出的个别证据,去审视移民部有无失职,再决定是否命令移民部限期完成审查。

这意谓,如果有1000个个别申请人入禀联邦法院,则这些官司已足以让移民部的法律部门无法应付,届时,移民部会重新考虑,是否需要对技术移民申请进行“一刀切”。

王仁铎认为,判决的方向,也会影响接下来即将登场、移民律师们联合要求阻止移民部实施“一刀切”的禁制令申请。

他说,C-38号法案通过后,“一刀切”正式立法,则移民律师们即可采取行动,而这禁制令的申请,只是“一刀切”引起诉讼浪潮的第一步,等取得禁制令,还会有各种集体诉讼登场,而有关判决的结果,则是环环相扣,后来的判决通常受到之前判决方向的影响。

联邦技术移民延审个案 移民部败诉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不满移民部延迟审理,提起诉讼,联邦法庭 14 日裁定移民部败诉,并颁布强制令(order of mandamus),要求移民部在120天的限期内将原告案件审理完毕。

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梁东(译音,Dong Liang)在 2007 年 10 月以资讯专案经理(IT project manager)名义送件申请,但苦候多年没有下文,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与多位技术移民申请人共同委托律师李希状告移民部,连同后续加入者共 902 人,要求移民部立即审理他们的移民申请。

联邦法庭法官任尼(Donald J. Rennie)14 日做出裁决,指移民部藉由“部长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s)不合理拖延原告的移民申请案,于是颁布强制令,要求在120天内将梁东的案件审理完毕。但法官同时表示,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因此不能一视同仁的颁布“强制令”,诉讼案内的其他申请人若要比照梁东,须个别举证其申请案的延宕,不能归咎于自己,而是移民部的错。

李希接受本报访问时对裁定表示兴奋,唯一的遗憾是其他 2008 年 2 月 27 日前送件的申请人,其命运仍可能受 C-38 法案牵制。他说法官拒绝认证(Certify)移民部代表律师所提出的两个问题,意味着此案已定谳,不得上诉。而 C-38 法案若在近期通过,他的数百名当事人案件被作废,可能的风险是他们虽赢了官司,却一无所获。

但他乐观的表示,法官在判决书内已清楚指出,法庭有权将裁决的“生效日回溯”(nunc pro tunc),由于他们的诉讼案早在去年 10 月 28 日就提出,当时撤销积案的立法尚未提出,因此要求将“生效日回溯”于法有据。就算到时候移民部将积案作废,他们的申请案仍会复活,移民部有责任继续审理。

他强调,众所皆知技术移民审理延宕是移民部的错,与申请人无关,若移民部要逐一辩论,他乐意奉陪,只是移民部将冒着支付大笔诉讼费的风险,且一旦败诉,就要比照梁东的案例,在 120 天将案件审理完毕,否则将是藐视法庭。

李希表示,这项裁决无疑是对移民部长康尼的羞辱,证明他不能为所欲为。他说康尼一再重申移民部的做法经得起任何法律挑战,但法官的判决清楚显示,移民部长有权透过“部长指示”设定审理的优先次序,但无权将案件作废或不审理。

当被问到此裁决对其他未加入诉讼的积案申请人有何影响时,李希表示,法官对此案的有利裁决势必被将来进行的集体诉讼引为判例,对申请人有利,但因这些诉讼都是在撤销积案的立法宣布后才提出,不符“生效日回溯”的原则,届时能否复活仍有争议。

28万名专业移民申请重燃希望 法院裁定“一刀切”欠理据

星岛日报/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早前因为提出专业移民计划,建议一刀切停止处理多达28万宗积压多年的移民申请,引起中国、香港及南亚裔移民申请者不满,并且提出司法覆核,联邦法院昨天裁定政府做法不当,取消移民申请的理由不充分。

渥太华联邦法院法官Donald Rennie昨天裁定,康尼虽然是移民政策的负责官员,但政府有责任处理所有根据法例提出的移民申请,不能够因为时间上延迟造成积压而将申请作废。这宗官司由900名移民申请者提出,不过法庭没有为该批入禀者作任何裁决。

联邦法院这项裁决是终审,因为康尼早前曾经对申请者被撤消申请资格提出上诉。代表该批共900名上诉人的律师Tim Leahy表示,下一步将会是其他受影响的申请人如何推进他们的申请。

康尼早前指一批为数约28万名联邦技术移民申请,因为积压太久,全数予以撤销。康尼又提议修改技术移民计分制,由雇主甄选移民;要求省提名计划(PNP)申请人提交官方语言证明;提高投资移民金额及期限;计划推出‘创业移民’类别等。

最新的措施更波及入籍条件,要求申请入籍的永久居民英语必须达到某个等级标准。

资料来源:星报

卑诗商业移民类今改例 取消初审部分退款

星岛日报记者孙铭雪报道/卑诗省提名移民计划(BC PNP)的商业移民类(Business Immigration categories)于今天(周五)起,取消初步审查(initial review)和部分退款的条例。

BC PNP项目顾问李宣美(Sunmi Lee 译音)昨天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省府在6月15日后收到的BC PNP商业移民类申请将不会进行初步审查,她说:“移民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现在只会收到两种通知:一是接到面试通知,或申请被拒通知。”实施改革新措施之前,移民申请者要先通过初步审查才能进入面试阶段。

申请被拒全数没收

BC PNP商业移民类的申请费为3,000元(特殊情况需另付费)。之前,申请者如果在初步审查阶段时已被拒,将会收到解释信和部分退款(扣除支付初步审查的1,000元费用)。但若是在初步审查后被拒,将不会收到任何退款。

新政策取消初步审查后,退还部分手续费的条例也随之取消,申请者提交申请,即使被拒,也不会收到任何退款。

李宣美没有透露这一新政策将令处理时间缩短多少。

BC PNP分为两类:策略性职业移民(Strategic Occupations)和商业移民。目前,只有商业移民取消了初步审查程序。

市民可登入卑诗省府网站http://www.welcomebc.ca/wbc/immigration/come/work/about/index.page,浏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