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5/新闻实例:颁发传媒禁制令之后的传媒报道(2)

李志明图杀分居妻案 初级聆讯结束

20070915/星岛日报/被控在多伦多市Hav-A-Nap汽车旅馆企图枪杀分居妻子及其男友的香港人李志明(Chi Ming Li)的案件,昨日在艾灵顿大道法庭的初级聆讯已经完结。法官罗拔臣(Rebortson)下令被告李志明要到安省高等法院接受审讯。

控辩双方于9月11日开始进行初级聆讯盘问多个证人的口供,经过4天聆讯之后,昨日终于完结,法官随即下令本案于27日早上9时15分大学大道(University Ave.)361号安省高等法院安排正式审讯。

按惯例李志明于当日只会作短暂的过堂,而他的代表律师陈琛琼和Delmar Doucette将会与律政处委派的检察官进行一连串审前会议(Judicial Pre-Trial),安排正式审讯事宜及日期。

27日省高院开审

李志明代表律师陈琛琼在今次初级聆讯开始的第一天,已经向法官申请了禁止传媒报道今次初级聆讯内所有证人口供及证据。法官罗拔臣在法庭内再次提醒在场的传媒记者要遵守这项法令。

初级聆讯结束 李志明伤妻案转高院审

20070915/明报/涉嫌从美国北上、在士嘉堡汽车旅馆枪伤妻子及其男友的华裔男子李志明,经过4日的初级聆讯,昨天终于结束。地方法院法官即场下令,案件须转至安省高等法院审理,而李志明将于9月27日首次在高等法院过堂。

被控两项企图谋杀罪名的李志明涉嫌在去年6月11日,在士嘉堡南面的HAV-A-NAP旅馆,与妻子及其男友会面期间,枪伤两人。

被告经扣押逾1年后,终在本周二展开初级聆讯,法官颁布传媒禁制令,以保护其当事人利益。

李志明涉枪杀案续审.料今完成盘问全部证人

20070914/星岛日报/被控在多伦多市Hav-A-Nap汽车旅馆企图枪杀分居妻子及其男友的香港人李志明(Chi Ming Li)的案件,昨日继续在艾灵顿大道法庭进行初审(Judicial Pre-Trail)。

昨日有两个证人出庭,直至下午4时30分控辩双方仍未盘问第二证人完结,所以法官下令今天再续。预料控辩双方可能于今天完成盘问所有证人。

李志明昨日穿着黑色便服出庭,当他坐在犯人栏内,不时回头看旁听席,似乎在找寻某些人。

本案发生于去年6月11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李志明带同3岁的小儿子,到位于京士顿路近冰梨路的Hav-A-Nap汽车旅馆的一个房间,等候与分居妻子会面。女事主和她的男友进入房间后不久,便传出枪声。

李志明被控两项使用枪械企图谋杀,非法运送管制武器出口或入口,明知违法仍藏有管制枪械,藏有非法武器,藏有弹药作危险用途,在汽车内非法携带管制武器等7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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