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渥京统一食物检查制度 触犯食物安全法罚款增至500万

明报/联邦政府周四引入法案,全面改革加拿大食物检查制度,并严惩试图做手脚破坏食物者,最高罚款500万元。

农业部长李熙杰(Gerry Ritz)表示,现有法例落伍过时,《 加拿大人安全食物法》(Safe Food for Canadians Act)将会更新,也要精简现有的食物安全法规及检查制度。

新法案综合4条旧法例,分别是《鱼类检查法》(Fish Inspection Act)、《加拿大农产品法》(Canada Agricultural Products Act)、《肉类检查法》(Meat Inspection Act)和《消费者包装及标签法》(Consumer Packaging and Labelling Act)内的食物条文。

食物安全检查员现在各做各的,视其检查肉类、鱼类或农产品而有不同做法。李熙杰指出,新制度将令所有审查更加一致。

李熙杰表示,食物检查员要更有效工具,新法案将给他们更大权力,例如要求出示文件。

他说:“显然检查员与整个行业依据一致的法规,最终所有加拿大人的食物更加安全。”

法案提议加重罚款与惩罚,增设“鲁莽危害”生命有关的新罪行。法案通过并成为法律后,任何人破坏食物产品或只是假装要那么做,假如判定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多500万元。现时最高罚款是25万元。

李熙杰补充说,法案已经筹划多年,它也加强政府追踪及回收食物产品的能力,和应对食物进口。

卫生部长阿卢卡克(Leona Aglukkaq)说,法案也修订《食物及药品法》(Food and Drug Act),令当局可更加适时批准安全产品。

法案周二开始辩论。

加拿大食物及消费者产品协会(Food and Consumer Products of Canada)食物安全专家埃布尔(Susan Abel)指出,设立一套检查规例和一条监管法规,将可减少架叠屋。她希望新制度,也将加紧控制较少规管的行业,例如糕饼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