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1/加禁越境捕鱼 美不满

世界日报/加拿大与美国即将就新的捕鱼条约展开谈判,不过加拿大突然宣布,在旧条约暂停实施的一年时间内,也中止美国渔民使用加拿大港口的特权,结果让捞捕鲔鱼(tuna,亦名金枪鱼、吞拿鱼)的美国渔民大为不满。

根据旧的条约,在捕鱼旺季,加美渔民是可以互相越境到对方水域捕鱼,每年加国渔民可捕得约值3000万元的渔获。

位于美国加州的“西岸渔船船东协会”执行理事希杰利亚(Wayne Heikklia)认为,其实旧条约根本没有对等及公平的权利,因为过去25年来,加拿大的捕鱼船队急剧扩张,逐渐变成加国渔船到美国者多,而美国渔船到加拿大者少。

他批评加拿大政府突然拒绝美国渔船到加国入港的做法,只会让加国渔船继续享有到美国港口的权利,而美国渔船则无。

“卑诗鲔鱼渔民协会”理事拜斯(Ian Bryce)也同意,有关做法对卑诗渔民无大影响,今年渔季照样会到美国捕鱼。

联邦渔业及海洋部是在本月初发出公告,指出若美国捕捞鲔鱼的渔民需要入港卸货或交换船员,就须事前申请牌照。任何未按此规定而进入加拿大水域,有关方面将会采取法律行动。